APP下载

聘任制书记员任职现状浅析

2016-04-07姜腾杰

卷宗 2016年2期

姜腾杰

摘 要:法院工作人员分类制改革关涉每位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是司法改革的重点也是推进的难点。聘任制书记员作为日常庭审业进程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其薪酬待遇相关制度改革理应成为司法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激发干警工作热情,以稳定聘任制书记员工作队伍,最终实现法院人力资源结构层次优化与科学合理配置。

关键词: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聘任制;书记员;薪酬待遇

推进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据统计,山东省在编干警19000余名,临时聘用人员10000余名,其中书记员4243人,占34.5%。聘任制书记员在所有聘任制人员中所占比重之大,毋庸置疑。所以,聘任制书记员作为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理所应当成为审判权能否顺利运行的“牛鼻子”。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应大胆创新,要注重强化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业保障,确保落实聘任制书记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措施,力求保持聘任制书记员队伍整体活力和人员相对稳定。

1 聘任制书记员现状

目前来看,聘任制书记员的经济待遇及职业前景缺乏预期。以笔者所在的县级市法院为例,从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一审新收案件同比增加50%还多。在法院编制人员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案件需求的情况下,聘任制书记员领受任务与纳入编制的书记员并无差别,安排开庭、庭审记录、文书送达、调查勘验、结案归档,处处都有聘任制书记员的忙碌身影。……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