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的利润如何分配?
2016-04-06谢家驹
中国慈善家 2016年2期
社会企业的利润如何分配?

谢家驹香港社会创业论坛主席、黑暗中对话(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愿意投资在社企的股东,主要是认同该社企的社会使命,而非着眼于投资回报,容许这些股东获分配部分的利润,是让他们分享社企成功营运的成果,并令他们确实感到他们所作的是真正的投资,而非捐献
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的施政屡屡受到多方面的批评。就以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为例,特区政府虽然费尽心思,并投进了大量的资金及资源,亦是引来不少尖锐的批评。笔者是退休人士,过去十年全力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其间亦向政府提出不少的建议,不幸大多都是石沉大海。
最近得悉政府将在2016年4月推出一项新的政策,马上眼前一亮,因为这项政策将会大大有助社企的发展,假以时日,势将引领社企发展走向另一高峰。
这项政策与民政总署所负责推行的“伙伴倡自强”社企资助计划有关。
大约十年前,特区政府开始为社会企业提供无偿的种子资金,先后成立了两个基金,分别是由民政总署主导的“伙伴倡自强”,及由社会福利署主导的“创业展才能”社企资助计划。
一直以来,这两个基金都只接受非牟利组织申请,假若不是非牟利组织,便只得望门兴叹。可是,非牟利组织极可能擅长于提供社会服务,但要他们去兴办需要自负盈亏的社会企业,便有点勉为其难。结果不少非牟利组织创办的社会企业,在耗尽政府的资助后便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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