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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丈夫视角下的同妻边缘生活困境及其解困方式
——一项虚拟现实人类生活方式研究

2016-04-04唐魁玉詹海波

山东社会科学 2016年12期
关键词:同性恋者婚姻

唐魁玉 詹海波

(哈尔滨工业大学 社会学系,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同性恋与社会(学术主持人:唐魁玉)·

同性恋丈夫视角下的同妻边缘生活困境及其解困方式
——一项虚拟现实人类生活方式研究

唐魁玉 詹海波

(哈尔滨工业大学 社会学系,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自2015年4月以来,同妻群体受到国内外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纽约时报》《中国日报》《参考消息》等都刊发了相关报道,对弱势的同妻群体的生活处境、面临的生理风险以及面对的社会压力给予了充分重视和人文关怀。从男同性恋丈夫的视角出发,不难发现同妻在婚姻中的边缘过程是极其特殊和渐进而缓慢的。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最终凝聚在同性恋丈夫眼中的边缘处境也多种多样,尤其是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的边缘处境、生理健康困境等,越来越引起人们的社会焦虑和社会同情。在了解到这些同妻边缘处境之后,就不难在寻求同妻边缘过程和边缘处境的解决方案上达成共识,即应该依赖于同妻主体的自我觉醒、同性恋丈夫的勇于承担和社会舆论的包容。同妻问题与其说是一个全人类、全球化时代的性别问题,不如说更是一个具有“中国语境”和“中国经验”的地方性性别问题。随着时间的延续和社会的发展,同妻现象世界和生活世界会呈现出新的、难以预见的面相和征候。

同妻;同性恋;边缘困境;生活方式;虚拟社会人类学

一、引言

2015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裁定,同性婚姻合宪。至此,美国50个州的同性情侣都将有权利步入合法婚姻,13个州对同性婚姻撤销了过去的禁令。曾几何时,多元的经济和文化造就了多元的价值观念以及对生活方式的不同解读,从而使“同性恋”群体一直受到排斥、歧视、争议,甚至被污名化。潘光旦在《性心理学》译注中也只是强调同性恋是一种性的逆转,是一种基于生理的改变*潘光旦 :《性心理学》,三联书店1987版,第282-299页。。

在国内目前已有的研究中,同性恋相关研究多是将同性恋当成研究客体,将同性恋者视作弱势群体,对男同性恋这方面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男同性恋社交中的性关系,比如20世纪90年代潘绥铭和吴宗建着重研究中国男同性恋社交中的性关系*潘绥铭、吴宗健 :《中国男同性恋社交中的性关系》,《青年研究》1993年第12期。,郑建东等人亦在《疾病监测》上刊发了《北京市大学生男男性行为者同性性行为特征分析》,并对男同性恋的性行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即同性恋者应以自己和他人对等的权利作为动力和前提,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和爱情为原则的情况下从事性行为。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常常被迫选择违逆人权的方式同持异性恋取向的女子结婚。国内的研究目前也关注了男同性恋中易被传播的艾滋病等问题,多是从医疗健康或者社会结构的角度入手,叶枝等在《歧视知觉与男同性恋艾滋病感染者创伤应激障碍的关系:应对方式的中介作用》一文中提出歧视知觉可以直接预测男同性恋艾滋病感染者PTSD的严重程度*叶枝、陈丽华、郭葳 :《歧视知觉与男同性恋艾滋病感染者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关系:应对方式的中介作用》,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5年第1期。。唐日新在2015年7月发表了同性恋伴侣研究,从同性恋伴侣关系建立与发展、伴侣关系质量、家务与权力分配、冲突与暴力行为、性行为与艾滋病等方面分析了同性恋伴侣的基本情况*唐日新、李倩、张璟 :《同性恋伴侣关系研究》,《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并且提出同性恋伴侣婚姻合法化可能是将来一段时间内值得关注的问题,关于同性恋和同妻周边的研究在近两年也有所增加,张北川等人是研究男同性恋艾滋病问题的知名学者,他们研究了同性恋的婚姻之后,得出同性行为仅是一种生理需求,同性恋者不愿维持稳定的同性关系,因此其性伙伴和数量很难固定,多数为偶然的,这就增加了 HIV/STD 在人群中传播的危险性。

此外,他们还分析了中国 MSM 人群结婚的最大目的是减轻家庭和社会对其施加的压力*史同新、张北川、李秀芳 :《婚姻状况对男男性行为者的艾滋病高危性行为影响研究》,《中国艾滋病性病》2008年第5期。。而在2015年初,张北川又发表了几篇关于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的身体健康和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章,不过张北川并没有使用同妻这一概念,而是大范围地将那些并没有走入婚姻的女性包含在内,使用了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群体这一概念,文中得出结论,该群体是一个易患艾滋病及性病和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高危人群,亟需帮助*张北川、李洋、李秀芳等 :《固定性伴是男男性行为者的女性之相关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中国性科学》2015年第1期。。在制度领域,众多学者也在同妻方面做了诸多有益探索,王静在同妻离婚困境中讨论了将同妻情形纳入可撤销婚姻制度内的合理性,认为从民法角度,同妻欺诈违背了诚实信用的欺诈原则,也违反了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原则,撤销婚姻比道德谴责更能保护无过错方,惩罚过错方*王静 :《试论将同妻情形纳入可撤销婚姻制度内的合理性》,《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年第7期。。复旦大学王森波则从另一方面,从同性恋的角度就法律规制问题,从法律角度论证了同性婚姻的正当性,建议对同性关系以法律认可,减轻同性恋者的社会心理压力,使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偏见逐渐消除,避免同妻现象的产生*王森波 :《同性婚姻法律问题研究》,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34-54页。。虽偶有先例,但目前国内在法律方面还较少研究同性恋婚姻(同性婚和异性婚)的立法问题,说明同妻维权的道路殊为不易。近年来,哈尔滨工业大学唐魁玉及其团队对这一领域的诸多性别问题(包括被美国《纽约时报》重点报道过的同妻、同夫关系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研究,比如关于同妻的社会建构问题进行的虚拟社会人类学研究*唐魁玉,刘冬 :《社会建构中的同妻问题研究》,《学术交流》2015年第4期。、关于同妻群体社会生活适应现实情况的研究*张晔 :《虚拟社区中同妻群体生活适应问题的研究》,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8-16页。。在此要说明一点,同性恋的双重生活特质*[美]吉野贤治 :《掩饰:同性恋的双重生活及其他》,朱静姝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84页。,决定了我们必须付出更多、更细致的工作努力,才能揭示出同妻的生活本质。

同性恋群体和同妻群体所带来的问题在越来越开放的社会中变得愈发突出,过往的研究多集中从同妻群体本身来研究同妻群体的日常生活境况、所遭遇到的歧视与问题,本文将着重从男同性恋的角度,试图探究同妻在婚姻中不断被边缘的过程,以及同妻在婚姻中的边缘处境,并试图通过对男同性恋的访问,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同性恋在社会学研究中是较为敏感的群体,由于其群体对外的排斥性,研究起来更是困难重重,同妻群体更属于社会学研究的新兴领域,相关文献较少,但目前针对特殊群体边缘化的理论已经相当成熟,在此基础上有所借鉴,从同性恋丈夫的角度对同妻进行田野研究会减少理论探索的繁琐程度。

互联网的普及,使得现实社会中异常分散的群体——同妻和同性恋在网络中聚集起来,网络促进了同妻和同性恋的聚合,增加了他们群体之间的互动,也增加了他们与外部人员的联系。受益于此,笔者才有机会接触到这些日常生活中不易接触的群体。本文通过虚拟田野调查的方式,通过访谈43名同性恋丈夫,从同性恋丈夫的角度,将同性恋丈夫视作不公平的施予方,研究他们是如何看待同妻和同妻陷入了何种的生活困境,并且追求造成这种困境的解决方式。

二、同性恋丈夫眼中的同妻生活困境

(一)家庭地位边缘困境

妇女边缘化社会地位有着强烈的历史延续性,是五千年思想文化的不良的传递,传统的“两分领域”及其意识对中国妇女的情感、婚姻家庭生活造成了极端不利的影响。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不平等的处于“下风”的社会分工。而作为一种更加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同妻,则处于一种更艰难的边缘生存困境,传统意义上原本属于她们领地的家庭和情感,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嫁给了一位男同性恋的丈夫,也面临即将丧失的风险,即使在私人领域的情感和家庭中,也面临着妻子权利的缺失和母亲权利的缺失。

同妻逐渐沦为家庭生育机器,中国的传宗接代和重男轻女思想过于浓重,少部分同妻能够在生育前,发现丈夫的端倪并且悬崖勒马,既成事实之后,同妻原本的性生活,逐渐减少甚至消失,同妻自身就像一个机器,她们的生育被有计划地开启和关停,她们制造的产品不属于自己,生育的子女只是为了夫家传宗接代,甚至在当胎儿的性别并非男性的时候,这台机器可能被紧急叫停,只为自己纯正的某家血液。

“家里就我一个孩子,上学的年龄就比同一届大,我妈就更着急了,让我早点成家,上学那会儿就托人给我介绍,老家一个地方的,毕业了,赶紧让我俩结婚,就指着我抱孙子,我妈之前催了我多少回了,后来好不容易怀上了,给我妈高兴坏了,对她也特别好,但是七八个月的时候,例行产检,为了套医生话就说想要女孩儿,医生说那这次你们可非常如意了,我妈回家就哭了。前后对我媳妇儿就两个人。现在我妈劝我再要一个,说二胎了,然后天天去公园找中医,说要男娃,现在是我媳妇儿也知道我的底儿了,待不了多久就得离了,肯定不可能两人再要了。”

有一些受访者表示,他们和妻子离婚后,自己的母亲仍然非常后悔,经常叫前妻到家里来,幻想他们还可以复婚,自己也哭笑不得,因为自己知道,母亲想让前妻给自己家传宗接代。自己也苦笑道:这就是中国现实啊。多么的无奈、可悲,这也是“同志”和同妻的婚姻现状。

“离婚之后,也没听说她找其他人,两家也都住的挺近的,过马路对面小区,去年中秋节,我妈就把她请我们家来吃饭来了,问东问西的,然后我妈居然当我面问她,介不介意复婚啥的,说小勇年轻时候走点弯路,以后肯定会正常回来的。我桌子底下踢了我妈好几脚。当着我妈面也不好说啥,过后我还请她吃饭,让她别误解,不是我的意思,是老一辈比较那什么。”

同妻也面临妻子身份的缺失,名义上同妻是家庭的女主人,是整个家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家庭对外政策的制定者,实际上夫妻二人同床异梦,同性恋丈夫对家庭的兴致聊胜于无,仅有的是对孩子的责任感。而在那些没有孩子的无性婚姻中,同妻和她们的丈夫就像是同一屋檐下的合租者,承担着过多的家庭责任,有着零丁的家庭交流,丈夫婚后仍然和自己的男朋友或者圈内人保持着男男性关系。为了不再被家人催促,为了得到一份表面的安宁,他们把家庭和妻子当成了社会舆论的挡箭牌。

“我也是没办法,每天不敢早回去,早回家干啥,睡前你不那个能交差?只能每次都装加班,回去晚,然后倒头就睡,回去早了,就赶紧开电视看球赛找个正事儿,把她熬睡着,家里大事儿小事儿都是只有吃饭的时候两个人商量啥的,孩子现在两岁多,看不出来啥,以后你说长大了他有意识了又是一个新问题。因为我有家庭这个事,也不敢毫无顾忌地和自己圈内的人说,上门闹也不好处理,而且也不好找稳定的男朋友,谁也不愿意当个地下的小三,我们自己人都鄙视的那种。”

同性恋丈夫通过压迫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妻子来获得短暂的自由。事实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妇女和同性恋者都是处于某种弱势地位的人群。这种地位的男同之所以进入婚姻,乃是中国强力灌输孝文化的结果,传宗接代的文化使得男同必须违心地结婚。同性恋丈夫和他们的妻子成了天然的敌人。妻子在婚姻中有名无实,隐瞒和欺骗使得丈夫在面对妻子的时候做不到坦然,有些受访者表示与妻子关系的紧密程度甚至不如自己的女性朋友和同事。

“大学的时候玩的比较开,所以有几个留这工作的同学知道我的身份,我是在本地上的大学,毕业之后大家都闲下来的时候一个月能聚一次,跟她们聊天更深入更多一点,什么都可以说,也不用隐瞒,但是回家之后,感觉自己就马上得穿上另一件衣服,要很受限制,当初也是认识三个月,没产生什么矛盾,双方父母都催就领证了,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早晚得结还不如早结就完。”

而在家庭之外的大家族中,部分同妻也得不到婆家尊重,甚至有可能在事情真相大白时候,婆婆选择和儿子站在一起,倒打一耙,诋毁同妻不守妇道,要求她们净身出户,而同妻在离婚这一关上,面临着很多法律限制,为迅速摆脱很容易屈服选择接受。

“我家当时知道我喜欢男的,我爸的意思就是,你七大姑八大姨的孩子都结婚了,你自己家的事儿你自己处理,但是得让我和你妈逢年过节走亲戚面子上过得去。结婚的时候,钱我拿大头,她家出的小部分,但房子上我妈没让写她的名,后来闹离婚的时候,一切听法院的,她基本上没得到什么额外的好处,我妈有次出去还拍到一张她和她同学一起吃饭的照片,说她出轨。但是后来我私下里给了她三万块钱。就当补偿吧。”

受访者中有极少数开明的婆家在得知自己的儿子是同性恋之后,主动劝儿媳离婚,长期的家庭生活中,他们和儿媳已情同母女。

“我妈骂我,说我霍霍人,说幸亏你俩没孩子,站在她那边,劝她和我离婚,跟我说让我俩协议离婚,房子啥的给她,说以后不管我了。那时候感觉我自己不是亲生的。现在离婚了之后,我妈的想法就是,我和你爸自己能养活自己,不用你养,也不想抱孙子,你过好你自己的,别霍霍其他小姑娘,喜欢男的你改得了你就改,四十岁结婚也不晚,你爸我俩也能给你再办一场婚礼,改不了这也不是稀奇事,自己怎么做都行,别影响别人,现在他们关系也挺好,我妈上半年做手术,她还来医院带东西来看了。”

总而言之,同妻在家庭中遭遇困境,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单兵作战的状况,很少有同盟者,而她们的同性恋丈夫,有他们的男男情人,有自己原本的社交圈,大多数情况下,女性外嫁意味着重新建立自己的关系网络,这导致她们在婚姻遇到问题时有苦难言,无法诉说。

(二)同妻社会地位边缘困境

社会地位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体系中所处的位置,这里指的同妻的社会地位,并不是广义的同妻的社会地位,而是相对于同妻在家庭之外来说的狭义的社会地位,社会是与家庭相对立的观念,而非包含的关系。同妻成为生育机器,面临妻子身份缺失,甚至得不到婆家的尊重,这仅仅是同妻群体在家庭层次面临的难题,而在社会层面上,同妻群体还有着更多难言的苦衷。

首先在职场上,同妻由于自身的境遇问题很容易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边缘人地位,边缘化是社会学上的一个比较抽象的说法,通常是指非中心、非主流的,或者说被主流所排斥、所不能包容。同妻的边缘化并不是客观的被职场,被同事所排斥,而是一种由内心主观的边缘化逐渐影响到现实里客观的边缘化,同妻由于自己的身份问题,对自己不断产生怀疑,总认为自己与其他人不同,没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温柔体贴的丈夫。继而又影响工作心情,一些情绪控制能力较差的同妻常把这种大家都不知道的隐藏的边缘化感觉映射到现实工作中来,不愿意和同事交流,可以制造隔阂,最终不仅自己心理上觉得自己是个和大家不一样的边缘人,甚至在工作中也形成了这样的局面,最终对单位和自己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对工作单位而言,同妻这种边缘心理乃至最后边缘行为的出现会破坏团队合作氛围,导致人际关系的紧张和组织效率的下降,从而影响整个环境的整体绩效。对同妻个人而言,由边缘心理导致的不当的不合群的行为,负面影响更大,特别是被忽视、被孤立的感觉可以直接影响心理健康水平,导致心理问题的产生。他们会感觉到自己离领导和整体组织越来越远,体验到被“边缘化”的感受,并由此影响了同妻与同事的关系,甚至未来的工作和生活。

“我和她是兄弟单位的,研究所,他领导和我们单位老大挺熟悉,互相有单身的,就当初把她介绍给我的,后来处着合适两人就结婚了,所里没人知道我是同性恋,所以我的情况应该是属于你说的那种骗婚,后来有次我手机丢了,那时候圈内的朋友找我,没找着,因为我用他手机给媳妇儿打过电话就找她那块儿,她一下子就觉察出来了,后来问我,没忍住我就说了,之后她请了几天假,然后从那之后,我去她们所接她下班的时候,她领导问我,是不是你们家老人有什么意外了,说我媳妇最近工作好像不是很高涨,也给我弄得挺自责的,我也提心吊胆的。怕她把这事儿捅出去。”

而对于一些情绪控制能力较强的同妻来说,能够很好地将自己内心的情绪压抑在心底,不在工作单位表露出来,在职场并没有面临边缘化的处境,在大家面前仍然是家庭幸福、工作上进的女强人,但这种情况也更容易让她们产生极强的心理落差,自己是女强人,在职场风生水起,而在家庭却面临着丈夫不疼、婆家不爱的窘境,更窘迫的是这种状态根本无处诉说,外人眼中的风光幸福和同妻自身们面对的实际处境有较大差异。很多受访者表示,自己的妻子在外人面前风光无限,但是回到家中状态比较疲惫,还得给孩子忙这忙那,自己因为性取向的问题,并不能具体安慰什么,有时候也很愧疚。

“她在银行算中层,下面管着点人,当时我们俩认识的也比较快,银行办业务就认识了,她也忙事业,二十八和我认识半年不到就结婚了。后来发现了我的身份,就感觉不一样,在家里,下属打电话来的时候,说话啥的风格非常凌厉,安排的也挺妥当,回家来就经常忘这忘那,好几次忘带钥匙把自己锁在了门外,对我的话,感觉还是之前那样,没太表现。也经常给我网购一些治疗的书,她为这个家庭付出的挺多,实话说。”

其次是日常社交的边缘困境,与职场上由主观心理带来的边缘化迥然不同,同妻在闲暇日常中的边缘处境则是由客观的不一致带来的,朋友聚会时谈起的共同话题,比如丈夫的工作、孩子的顽皮,甚至夫妻性生活的和谐程度,同妻对此并不能深度参与,甚至某种程度上,别人引以为乐的话题是自己十分害怕和抗拒的。无法参与和不被认可,使得同妻们对以某某为名的聚餐,甚至日常生活空闲时间的谈话都十分抗拒,比如逛超市遇到熟人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对于同妻们来说,都极可能意味着心理阴影。有受访者表示,自己的妻子曾因为参加聚会,大家问她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的问题而中途离席。长期无法融入日常社交的话题会导致同妻一直缺乏自信,不敢在公共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形成社交忧虑。

“不知道我是同性恋之前,结婚之后一年她都挺好的,我们家日常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手机也是一样的,一黑一白,手机壳只让我用她专门定制的那个,牙刷什么都是情侣款,后来因为我晚上不碰她,还有她发现我手机装“不撸帝”(一款“同志”社交软件)之后,所以估计猜出来了,也跟我挑明了。我默认之后她就开始很排斥那些情侣的东西了,水杯和手机壳都换了,以前朋友带上家属什么的出去聚会她也很乐意去,现在我求她给个面子,她也经常用身体不舒服来搪塞我,我跟她解释,没人知道我是同性恋,她说既然她能猜出来别人也能,不想出去被人看成傻丫头看笑话,知道是同性恋绝对不跟你结婚。

此外,中国有句古话叫“泼出去的女儿嫁出去的水”,出嫁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要重新建立社交圈,同妻在婚前的社交圈由于地域的分离、身份的转变和时间的限制,不再像之前一样得到维持,与此同时,由于自己同妻的身份,婚后的社交圈又不能无缝融入,造成了同妻社交圈断代的困境。有受访者表示,自己在带同妻参加几对夫妇的聚会时,妻子在面对夫妻之间的社交时有很大压力,心跳加速,发言时口齿不清,大脑一片空白,结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三)生理健康边缘困境

同妻的生理健康问题也同样处于困境之中,主要问题是身体健康遭受威胁、极度不和谐的性生活和心理健康受到威胁等。

同妻的身体健康受到威胁,中国学者2016年初发布的报告称,同妻是中国最容易受到艾滋病威胁的高危易感人群之一。他们呼吁社会关注同妻的生理困境和健康权益保障。中南大学同妻问题研究课题组于2016年1月在长沙召开“中国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生存质量及其权益保障研讨会”,与会者包括多位医学、法学等领域的学者和十数位同妻。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同妻健康与权益保障的共识与建议》指出,以男同性恋为主体的男男性行为者与配偶发生性行为时普遍缺乏防范措施,这方面的法律诉讼已经发生多起。

“别人我不要清楚,我自己还可以,保护措施做得挺好的,没有赶上那些病,但我确实有认识的朋友的妻子被他们自己传染了尖尖,死不了人但是心烦啊,我也是偶然得知的,我也肯定不会去故意坑她。这方面我还是挺小心的,不管是保护自己还是保护她都挺负责任的。”

生理健康方面另一个存在的问题是同妻在性方面的不满足。有报道称,一位同妻到60岁了还是处女,听起来夸张,但只有身在其中才能领悟。除了双性恋,对于单纯的男同性恋来说,他们的婚姻契约只是为了完成家人的完婚指令,不得不和女性结婚。因此,这种关系中,不要指望他们能对自己的妻子有多深的感情。离婚几乎是“同妻”们迟早要面临的问题。

“确实兴趣不在她那,我妻子挺漂亮的,美人胚子一个,大家也都说我捡到宝了,但我俩总共次数,一只手能数过来,每次那个之前我得先跟我男朋友发消息调调情,后面才好办,不然完成起来很费劲,因为每次都费劲,又怕被传出去说自己那方面不行,所以只能要个孩子就赶紧躲了,一怀上孩子就可以光明正大不碰她了,加上爸妈也催着要,所以刚结婚两个月就有了,结婚之前从来没碰过她,她还跟我岳父母说我这人挺正经的,值得托付终生。一直到最后离婚,这方面确实委屈她。”

而只要是正常、健康的女性,都会有生理需求。长期的性压抑会极度危害女性的生理健康,为各种妇科疾病留下隐患。性压抑的苦恼者常常处于一种羞愧、焦虑、愁闷、自卑的精神状态之中,同妻会产生心理和生理上的变化。首先是性情改变。无精打采,烦躁不安,无所适从,对工作也会失去信心,遇事不冷静、不耐烦。同时表现在性功能方面也比较突出,女性的性能力也会减退,影响未来生育,再一方面,若同妻性兴趣浓厚,会出轨或另谋出路,把性兴趣转移到其他人身上,出现私通和外遇,导致同妻家庭进一步破裂,给家庭带来不幸,这也是当前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此这般,同妻的心理健康也遭受着巨大的威胁,她们与“同志”生活后,人生态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长期的身心压力造成了许多心理疾患,亟待心理医生和社工的救治。

三、男同丈夫眼中同妻社群生活的解困措施

(一)同妻的自我觉醒

随着人们对男同性恋群体了解的加深,学术界对于同妻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媒体也开始广泛报道同妻的事情,特别是采用一些同妻极端生活困境案例,用悲观的语言和诡谲的言辞夸大痛苦。这在给同妻群体带来社会关注和同情的同时,也带来了弱者形象,而这可能会加剧同妻沉湎于痛苦的状态,使她们不断悲天悯人。也许同妻的社会身份并没有让她们倒下,因为还有孩子或者说家庭的存在和依赖可以让她们继续维持这种状态,而这种社会传媒造成的大众对于同妻群体的过度同情反倒成为压垮她们心理底线的稻草。在平等社会中,没有人甘愿被贴上各种“弱势群体”的标签。而这种通过大众传媒的方式,将同妻群体的弱势生活展现给广大受众,让同妻意识到自己就是大家所说的不幸的那群人,大庭广众下将自己的伤口撕开给大众看,然后慰藉社会大众“你们至少不是同妻,你们是幸福的”,然而仅仅是让同妻意识到自己的身份,这并不是社会学意义上追求的觉醒。

而这样的看似媒体标榜的同妻的觉醒、独立与反抗,大概会导致两种结果:一是同妻家庭出现大量离婚现象和家庭破裂;二是没有离婚条件的同类家庭也出现了夫妻角色失衡和夫妻矛盾。近年来大众媒体宣传同妻概念,愈发铺天盖地,而媒体也只能是在同妻个体遭遇家庭暴力或离婚纠纷选择法律程序的时候给予关注报道,而对在婚姻破裂之后同妻面对大量生活问题时不知所踪,无法或不愿伸出援手。大量同妻在认同了媒体给予的标签之后,与自己的丈夫闹了矛盾,甚至离婚了之后,除了在婚姻结束的那一刻获得了社会的支持,获得一句“这女人要强”的夸赞,并不能得到什么。长期来看,反而遭遇了邻里的闲言碎语,传统的离了婚的女人的污名化,觉得更不快乐,走进两难境地。另外还有大多数保持婚姻状态假装不知情的妻子,则开始对原本平静的婚姻和家庭出现怀疑、抗拒,患得患失,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还不如难得糊涂。

同妻的自我觉醒可以依赖非政府组织以及小范围的民间社团的帮助,这些非政府组织如粉色空间性文化发展中心,致力于为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各种女性团体提供支持与帮助。他们会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同妻群体发声,定期举办讲座,联系法律专业人士解决婚姻问题,邀请心理咨询师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甚至与医院争取联系,及时检查,早做诊断,希望她们远离艾滋病以及其他性病的威胁。

“最近知道她和一个律师走的挺频繁的,我妈跟我说是因为去了一趟民政局之后变的,我们俩共同的大学同学,跟她关系挺好一个女生,也问我说,你俩感情是不是出问题了,所以有时候跟她聊天发短信啥的,总得装糊涂,怕她套我话拿证据”,一个同性恋谈及自己的妻子时候说到,他怀疑可能是民政局向她推荐了一些帮扶组织。

除去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团之外,同妻的觉醒也依靠于同类社群的帮助,在现实中可以依靠参加上述活动与同是同妻的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在虚拟世界里建立社交网络、群组等相互诉说和鼓励,结对与她们的同性恋丈夫做斗争。

“有一次她的QQ没退,然后送女儿上学了,我正好在家,也就看到了。她们一个群里基本上天天都在聊天,什么话题都说,感觉特别抱团,和其他群有点不太一样,发言也特冲。她们如果知道有些女的是事先知道他们的丈夫是同性恋还愿意嫁的话,就好像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甚至会出口成脏想将这种极少数婚前就知道了还要为爱而嫁的傻女人骂醒。对我们也是各种言语攻击,说人渣都是轻的。 她们说的就是我们良心泯灭、道德沦丧、丧心病狂、心理变态。要是谁在群里说自己离婚了,大家都开始高兴和庆祝。”

诚然,同妻的觉醒一般是以离婚为最终标志的,同妻选择离婚,是一件足以值得庆祝的好事。至少证明,婚姻形式的彻底死亡,这个女人的精神与灵魂终于得到了瞬间的解脱与片刻的喘息。如果说同性恋者的救赎,更多走的是向外面世界争权利以扩张式的手腕在寻求同性世界的一片彩虹天地的话,同妻与同女友的救赎,更多的是走的从内而外的路径——自我救赎。先完成自我觉醒,然后重新开始自己的崭新生活。

(二)男同性恋者的主动承担

在研究同妻问题的时候,学术界都在避免不脱离男同性恋者而把同妻单独拉出来讨论的倾向,同妻与进入婚姻的男同性恋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单独揭开哪一面都只是管中窥豹,所以在解决同妻面临的社会困境时,身为丈夫的男同性恋者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骗婚的男同性恋者为大多数社会大众所不齿是因为他们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性取向的同时,自身并不尊重自己的性取向,很多时候社会压力只是他们不接受自己的一个借口,尤其当有部分同性恋嘴上说着“追求爱情的自由,我要我的独一无二无部分性别的爱情”,脸上却是“装出常人的样子,相亲之后只求平淡生子是福”,是无法用自己的理智去控制自己行为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并非父母逼婚,也并非真的是社会歧视,这些想法的背后是部分男同性恋者“养不养娃到时候再说好歹也得留个香火”“先找个挡箭牌搪塞过去”这样的缺乏责任感的行为。当骗婚的男同性恋以为全世界都在伤害、压迫他们的时候,他们的反抗行为,便从伤害另一个弱势群体即并不知道他们真实身份的妻子开始。

就像G7所说,“偶尔也觉得自己找小燕结婚这么做特别的龌蹉,但你很难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在这个大环境下,加上自己还是想要个孩子,也不想让别人总斜眼看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想过的好,肯定多少要牺牲点别人,所以结婚后,基本上什么事,只要能办到的,我都听她的。”

但也有很多男同性恋认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认为和直女结婚的同性恋是他们这个群体的败类,甚至有的男同性恋主动站在同妻的角度,替同妻维权,就像G8说的,“我们这个圈内有人说我不厚道,帮着外人坑自己,我个人是不认同的,她们发出声音,是她们的权利,我们和同妻有各自争取权益的权利。而从媒体宣传这个角度来讲,我去帮着同妻说话也让我们自己的曝光度更高,大家就会越来越意识到其实不管是同妻还是我们都是偏见和社会歧视的受害者,这其实对两个群体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还有一些受访者比较理性,从社会环境和个体两个方面来表达自己对这方面的态度,就像G9说,“其实……如果看待同妻所面临的社会困境的话,那么可能更多的错在社会这个大环境,如果是看待一个男同骗婚这个个例的话,错绝对是在这个男同性恋。虽然他有许多苦衷,但是他也可以跟我们其他人一样,不选择骗婚这条路,自己去承担,他既然选了骗婚这种行为,他就有错”。

但他也理性地表达了自己对于自己这个社会态度的担忧:“一定要找人负责,一味谴责男同性恋中的骗婚者甚至将矛头扩大到整个同性恋群体对于解决同妻这个问题的彻底并没什么帮助。因为整个社会面临的不是一两个个例的事情,而是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在中国的哪哪儿,都有。或许这个社会对我们态度好一些,可以让我们也拥有自己正常的生活,同妻等悲剧才会减少。换个角度想一下,就算大家再怎么谴责那些骗婚的人,那些骗婚者就会悔悟不骗婚了吗?可能只会因为外部社会环境的不宽容而更加踪迹难寻、也只能选择骗婚这条路了吧,其实很多人是被逼上这条路的,我觉得,真正的能让那些人不骗婚的方法,只有让他们骗婚的收益还不如骗婚的成本高的时候,他们也就放弃了。”

由此看来,男同性恋者在解决同妻困境这一社会问题中所持的态度显得尤为重要。是制造一个新的同妻悲剧,还是用自身的行为去影响身边的同性恋者而减少悲剧的产生?这是一个难题。目前来说,男同性恋个体中有能力、有力量去挣脱外界束缚或规范控制,从而选择相对自主生活的人仍然是少数。但在多数人(甚至一部分男同性恋者)的内心观念里,完成生儿育女传统孝行和家庭任务,仍很要紧。

“我三个姐姐,爸妈生我的时候就是想要个男孩儿,我要是跟他们说实话了,不敢想他们会怎么想,爸妈岁数都挺大了,我爸都快七十了,要是等了二十七八年,从小宠着希望给自己抱个孙子的老幺竟然喜欢男的,实在不敢冒这个险,现在这么晚还没结婚,已经要被他们念叨死了,估计年末就得确定对象,然后听爸妈安排,结婚之后有个孩子再出来,他们也安心。”

现代的伴侶婚姻所强调的男女平等、爱情基础对传统婚姻的价值观造成了冲击,这既淡化了婚姻的生殖养育功能、催生了同性婚姻的诉求,也使得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结合难度加大。据统计,在法国和美国,结婚的人数在30%左右,日本是40%,但在拥有五千年家庭观念的中国的结婚压力过分严重,所以一些人迫不得已,就开始出现“形式婚姻”,即男同性恋找女同性恋结婚。而且可能部分的同性恋者也有传宗接代的想法,这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处理方式,但找到女同性恋者形婚的可能性远远不如稍加隐瞒找一名“直女”结婚来的迅速和直接,这样也不用面对婚前形婚协议,这对于男同性恋丈夫来说是更稳赚不赔的生意。

G11说“和那位商量过,我们俩肯定不能生,但是吧,肯定以后想有个小孩儿,领养的话,养别人肯定还是没有是自己孩子心里踏实,代孕也花钱也还容易触碰法律底线,只能说这样对我来说比其他选择好一万倍。再说,现在结婚的男的女的,也好多都是相亲,也没什么爱不爱的。就当相亲了,好多女的看上男的有钱了都嫁了,何况她还喜欢我,我也并不是对她没感情,就像朋友一样,也不是不愿意跟她坦白,只是多一个人知道多很多危险。”

社会上仍然存在男同性恋进入异性婚姻的各种形式的解释理由:社会逼迫论、父母逼迫论、生育本能论、双性选择论、形式婚姻论等。凡此种种,同妻这个问题本来也存在巨大的争议,有的还关乎生命伦理,也并不是一篇论文就能厘清荡涤清楚的。但不管怎样,这种现象是既定的事实,也就是不管男同性恋者是因为何种原因走进了异性恋的婚姻,总之,因为他们选择进入异性恋婚姻的这个决定造成了大量的同妻存在。社会上的同妻群体不是一个男同性恋造成的,任何一个同性恋者都不必过度自责并承担起全部责任,但对于一个特定的同妻个例来说,G11的确是他妻子人生悲剧的来源。

(三)社会大环境的包容

对于解决同妻边缘困境的解决,如上文所说,要从同妻和他们的同性恋丈夫两方面着手,这两方面都依赖于社会大环境的包容:一是制度层面,即法律上的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和保护同妻相关法律的健全,前者注重惩戒,给同性恋婚姻一个具体的边界,既然存在合法,相对应的也会有违法现象的产生。后者注重保护,保护同妻群体在法律上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从制度上消除同妻产生的法律可能性;二是文化层面,首先应该提倡男女平等与合法领养,以此来逐步影响重男轻女和传宗接代这样造成同妻产生根源的传统观念,同时唤醒社会尊重女性的意识,减少将女性视为生育工具的错误思想,促进女权意识的觉醒,再者,同妻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男同性恋在婚姻上的错误选择,解决同妻问题仍有赖于社会文化对于同性恋者的理解和接纳,不同性取向的人之间相互尊重和理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式。

在过去10多年里,全球已有3大洲的10多个国家先后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而荷兰在2001年4月1日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此后,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和阿根廷也先后承认同性婚姻关系合法。而就在近一两年,2015年5月,天主教势力强大的爱尔兰通过公投批准了同性结合的合法性;2015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裁定同性婚姻合宪。2016年5月11日,意大利总理马泰奥·伦齐赢得了议会下议院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的信任投票。该法案允许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具有同等权利。意大利曾是西欧唯一一个同性婚姻或同性婚姻没有合法化的国家。另外,还有一些国家承认在其它国家登记的同性婚姻关系,还有一些国家以民事结合伴侣或同居伴侣的方式,承认同性恋配偶关系及其相应权利。

“我们也不愿意去骗,感觉挺缺德的,迫不得已的十个里占了八个,如果中国同性恋可以和你们一样,像北欧那样,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正常结婚,买房啊,生育啊,都有正常的法律法规,然后可以领养孩子,中国经济再发达点,父母不用指着儿子成家立业养老,那样的话大家就不会说对我们有什么看法,我们也不用把别人施加给我们的压力,再施加到女人身上去。你说是吧。长沙那案子不知道你关注没,在中国,身为一个同性恋实在是有太长的路要走。”

事实上,只有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了,才有可能进一步立法确定男同性恋骗婚是违法犯罪,同妻才有可能不被视为“小三”。对于同妻来说,丈夫心中永远是男人,那些男人就是他们婚姻中的小三;而同妻又被视为他们男男之间的小三,同妻的丈夫永远是精神和肉体双出轨。中国一部分男同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没有兴趣甚至是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因为不愿意放弃结婚带来的红利,而现在女人离婚的顾虑总是比男人多,所以婚姻对于男同来说是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事,所以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百般阻挠。说到底,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还是与女权有关,女权运动蓬勃发展,我们可以逼着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面对小三,面对冷暴力,家暴都可以说再见。同性婚姻合法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骗婚,然而根深蒂固的社会原因,短期效果效果也许并不会很好。合法化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为惩治骗婚提供土壤,也为真正洁身自好的同性恋提供一视同仁的法律保障服务。

四、简短的结论

综上所述,一个同妻是家庭的悲剧,而一群同妻便是社会的悲剧,不要戴着有色眼镜或幸灾乐祸地看待同妻所遭遇的种种困境,因为下一个人或许就是我们的身边人,更不能因此过分歧视或者猎奇。因为,她们并不想将自己的隐私生活公开化和扩大化,那样做的结果会使其原本不好的生活雪上加霜。可喜的是,社会环境在不断宽容,我们生在现代社会。我们这一代的人,正在接触开放性的观念,越来越多的身边人都是强烈抵制同性骗婚行为的。

虽然同妻在家庭、职场和社交中遭遇困难,但这些具体的环境下,尚有寻求解决的措施和余地。然而与这些相比,更严重的是她们对生活的不信任,同妻身份带来的影响是深远而持久的,不幸的婚姻的结束是一个暂时性终点,同妻自身她内心的伤痕仍然无法治愈,如果育有儿女,那她们还会因为抚养费,子女教育问题,与她们的同性恋丈夫不断的藕断丝连,瓜葛不断。曾经是男同性恋的妻子的这个事实,让这段经历中丈夫对女人不尊重的耻辱与伤害的画面,刻在她们潜意识与内心最深处,影响她一辈子。大部分同妻在离异后会毫不犹豫选择与这段时期的社交完全了断,既包括她们的同性恋丈夫,也不包括通过各种方式结识的同妻,开始自己重新生活,不想再与同志丈夫甚至与同妻群体有任何多余的瓜葛。

将同妻问题的解决完全寄希望于道德的约束是不可取的,更无法上帝视角强制将社会责任感置于个体人性之上,解决问题需要多方面着手:一是家庭和社会角度,要尽可能站在弱势同妻的角度,帮助她们建立良好的身份认同并了解如何脱离困境,促进同妻的觉醒;二是通过宣传个例使同性恋丈夫有责任有担当,提倡以我度人,主张换位思考,同时宣传同性恋相关知识,不断增加社会宽容度,最后呼吁同性恋婚姻相关法律的建立,保护同性恋与同妻的合法权益,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责任编辑:陆影)

2016-02-12

唐魁玉(1962—),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生活方式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网络社会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虚拟社会人类学与网络社会学。 詹海波(1993—),哈尔滨工业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性社会学与虚拟社会人类学。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同妻社群生活适应问题的虚拟社会人类学研究”(项目编号:12YJA840022)的阶段性成果。

C913

A

1003-4145[2016]12-0059-09

主持人语:同性恋作为一种长期被“掩饰”的性存在,随着自身的发展和他者的选择,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进而成为一个具有深刻社会内涵和广泛社会影响和张力的社会学研究论域。本栏目三篇文章,着眼于全球化与地方性的社会背景及文化特质,由此展开叙述和讨论。

时至今日,同性恋不仅是一种话语性权力的存在,而且也是一种社会事实性存在。其存在正在改变着自身的内在逻辑,同时更改变或部分地改变着以异性恋为根基的主流性婚姻家庭关系及生活状态。同妻社群之所以成为媒体持续关注的话题,概因于它的弱势群体的边缘社会处境以及与同性恋的各种社会交集。在男同性恋丈夫的视野里,这种边缘化生活困境是必须予以改善和摆脱的。同妻问题,与其说是一个全人类的性别问题,不如说也是一个具有“中国经验”的地方性性别问题。唐魁玉与詹海波对这一特殊语境下的性社会问题进行了适度阐释。

从西方同性恋演进史看,消费主义文化的反抗指向导致了过于强调同性恋身份的情形出现,从而抑制了其他身份性存在。从历史上的“橱柜之争”和“石墙骚乱”产生的社会后果中,我们也不难窥见其制度、文化和社会运动的利弊。王晴锋以严谨的逻辑论证和细致的分析过程,向人们展示出了同性恋者所代表的人类性文化在自我、身体、欲望、行动和社会关系上的诸多可能性。

而魏伟则以其对同性恋伴侣家庭生育状况的深入了解和认识,提出了建构相应生育制度、生活方式和社会适应的行动策略。在作者看来,长期稳定伴侣关系的建立、辅助性生殖技术及其医疗进步,将为更多的同性伴侣家庭生育提供结构性机会,为此必须寻求正确应对这一社会现象出现造成社会挑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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