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GSP能否堵住漏洞
2016-04-04董鹏王惠永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6年21期
●董鹏 王惠永/文
山东“疫苗案”后我国药品流通领域面临新挑战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医药经营企业的管理规范,从事药品流通、销售的企业必须经过GSP认证,被公认为是弥补漏洞,提高监管质量的重要手段。2015年6月25日,新版GSP正式实施,业界认为新版GSP的高要求和严标准对经营企业的人员、软硬件要求都比之前更高。2016年7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对GSP条例做了16处修改,其中着重增加了药品追溯系统内容,提高了对疫苗配送的要求,强调了“票货同行”等要求。此次修订发生在医药流通变革的大背景下,年初轰动一时的山东“疫苗案”之后,业界对其修订内容和措辞均高度关注。修订内容有哪些?修订版GSP能否顺利实施?其中有哪些困难?
对流通领域监管力度加强
2016年4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并列出包括药品流通企业资质、走票过票,疫苗资质,药品可追溯过程控制等10项检查重点。随后各地食药监管部门也纷纷加大对当地药品流通企业的GSP检查力度。其中,药品流通企业销售疫苗的资质问题,以及药品储存、运输和温湿度监测等问题是检查的重点。另一个检查重点则是药品可追溯体系,包括: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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