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选·赋》选文的排序
2016-04-03张利
文学教育 2016年31期
张利
论《文选·赋》选文的排序
张利
《文选·赋》对所选作品的编排遵循了一定的标准,且标准不是唯一的。《文选·赋》的排序同时使用了三个标准:一、宗经原则;二、时代顺序;三、文学发展规律。这三个标准是同时并存的,体现了编撰者的文学思想和编撰宗旨。
文选·赋 宗经原则 时代顺序 文学发展规律
《文选》由梁昭明太子萧统主编,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赋、诗、文总集,选录了先秦至梁代一百三十人的七百余首作品。作为在《文选》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赋体,其选入的作家和作品数量是非常可观的,赋体选文存在着排序现象,且排序标准一定体现出了编撰者的文学思想和编撰宗旨。通过对《文选·赋》的考察,可以发现其排序同时使用了三个标准。
一.宗经原则
《文选》中赋、诗、骚三者的排序引发了后人不少非议。代表性的如章学诚《文史通义·诗教下》:“赋先于诗,骚别于赋,赋有问答发端,误为赋序,前人之议《文选》,其显然者也。”[1]p81章学诚的批评有其合理性,因为自汉魏以来史书中的文体著录顺序,一般以“诗赋”排列,诗排在首位;一些文学批评著作也是“诗赋”排列。汉魏以来的正史、文学批评著作中的文体著录一般是诗先于赋的,而且成书于萧齐末年的文艺理论著作《文心雕龙》也是“诗赋”排列,所以萧统在组织编撰《文选》的过程中受到正史和刘勰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章学诚的批评忽视了萧统编撰《文选》的首要标准——宗经原则。《文选》赋在诗前的排序实际代表编选者对赋的一种态度和看法,是有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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