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贪 别侥幸
——一个非法采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犯罪嫌疑人的自述
2016-04-03
中国林业产业 2016年11期
8月19日,江西省资溪县高田公安派出所在6520安保安检卡点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车辆后备厢的麻袋中装有红色树段及树蔸。经鉴定,红色树段及树蔸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木材。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为暂住在资溪县城的外来务工人员张某。因张某非法采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证据确凿,资溪县森林公安局当即将其刑事拘留。9月7日,资溪县森林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
在看守所的铁窗内,张某对自己贪图钱财盗伐红豆杉,走上犯罪道路追悔莫及,向审讯的执法人员表示了深深的忏悔。
心起贪念欲盗名木
1989年出生的我还不满27周岁。2012年,我刚成家,带着老婆和刚出生的孩子,从家乡上饶市来到资溪县城。我在一个老乡开的毛竹加工厂里打工,主要工作是破毛竹片。这是一件既辛苦又枯燥的工作。工作之余,我会经常到附近的山场上去走走,收集一些奇特的石头。
8月15日,我到资溪县乌石镇陈坊电站河边捡石头,无意间发现河边有一株直径十几厘米的红豆杉。我知道,这种植物很珍贵,是禁止采伐的。但我看了看四周,河坝边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我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这株宝贝弄回家。
成功盗伐毁灭证据
第二天上午,我带了锯子、柴刀和麻袋,骑着摩托车直奔乌石陈坊电站。到达目的地后,我见四下无人便用锯子将红豆杉锯倒,然后分成几段。
由于骑摩托不便携带,我只能将其中一段先偷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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