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数化评估及其新指标体系的构建
2016-04-02张宪丽
探索 2016年6期
张宪丽,朱 剑
(1.上海交通大学 凯原法学院,上海201620;2.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上海201620)
自2006年新版《公司法》特别强调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以来,我国企业已经逐渐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其中的一个表现是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正在逐年增多。2015年我国境内共发布1 601份社会责任报告[1]。相较于企业社会责任元年(2006年)的30多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增长已近50倍。而且,就通常被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慈善公益来说,2014年我国公益捐赠总额为989.42亿元,其中企业法人的捐赠约占69.67%,所占比重比2013年增加11.63%,成为我国公益捐赠的绝对主体[2]133。尽管如此,企业社会责任依然不容乐观。2014年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过期肉”事件,2014年湖南的桃源铝厂污染事件,2015年湖北荆州的电梯致人死亡事故,都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民众对企业的总体信任程度。在民众看来,企业终究是一个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可以无视社会公众利益的组织。有鉴于此,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行业协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章程,以此来推动企业树立责任履行意识,改善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这就需要我们研究如何更好地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 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估路径与意义
法律法律和章程其实代表了推动企业改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两种方式,前者指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硬法”路径,后者指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软法”路径。“硬法”意味着由政府创制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规范体系,并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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