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历旧历
2016-03-31介子平
山西文学 2016年3期
介子平
新历旧历
介子平

武昌首义两月后的12月25日,孙中山自欧洲抵沪,次日召集同盟会干部开会,就新政府的组建拟定意见。27日,再会议,黄兴代表同盟会提交议案,其中一项即改用公历。但有代表对改公历提出异议,争执纷纭。反对改历者理由多多,宗旨一条,即祖法不可变。主张改历者也理由多多,宗旨也一条,民国要有新气象,公历乃列国通用。准备赴任的孙中山,得悉各省代表就改用公历起异时,马上去电宣明:必须按27日通过之议案,改用公历,否则决不任职。话既如此,代表不便再说,民意屈就于威望,维持原议,采用公历。只是考虑民间对阴历习惯既久,出版历书时在公历下方注明阴历节气。此也妥协之结果,否则也如日本,废旧历也。
但民间仍习惯成自然,未将此当回事。1915年,袁世凯恢复帝制,废止民国纪元,重新采用旧历。1917年7月1日,张勋复辟,公历又废,民国六年成宣统九年。张勋溃兵,溥仪退位,公历又行。北洋时期,联省自治,公历虚设。山东省长龚炳积曾通电全国,提议恢复旧历,1926年,张作霖令中央观象台编售旧历书。各路人士竟将恢复旧历,当作了争取民意之基本一条。北伐胜利后,至此,公历通行。1929年10月5日,国民政府发布964号训令,通令全国:“从民国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凡商家账目,民间契约,及一切文书簿据等,一律须用国历上之日期,并不得附用阴历,方有法律上之效力。”1929年12月,民国政府以中央研究院天文所名义发布《民国十九年国民历》,以取代民间流行的各种旧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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