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三讲
2016-03-29陈国广胡军明
财政监督 2016年13期
关键词:群众
●陈国广 胡军明
“严以用权”三讲
●陈国广 胡军明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认识权力、对待权力、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严以用权”必须要搞清楚的三个问题。作为一名财政干部,结合个人对“严以用权”的理解和工作感受,笔者围绕这三个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权力的四种属性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权力的法律属性。但是,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笔者认为,对于财政干部而言,权力还有四种属性。
(一)权力是信任
组织和群众把我们推到领导岗位,赋予财政干部一定的权力,这既是一种委托,更是一种信任。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充分说明了权力来自人民的信任、群众的拥护和百姓的支持。因此,财政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严格用好手中的权力,才能不负人民的信任。
(二)权力是责任
有权必有责,权责不分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财政改革也进入关键期,对于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而言,肩上的责任愈加沉重,承受的压力愈加严峻,面临的诱惑也愈加繁多。在这种背景下,更要牢记责权的对等原则,担起应尽的职责,负起该尽的义务,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为官莫忘责任重”,时刻以责无旁贷的使命感推动财政事业发展,才能真正做到“为国理财,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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