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大院经济”的危害
2016-03-29聂佃忠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甘肃兰州730070
甘肃农业 2016年5期
聂佃忠(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甘肃 兰州 730070)
刍议“大院经济”的危害
聂佃忠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甘肃兰州730070)
摘要:“大院经济”一般认为是指为了保证本单位获得安全、低廉、充足而稳定的食品供应渠道,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催生出的一种有悖于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基本精神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畸形经济形态。本文分析了大院经济的性质、特征、危害以及的运行代价。
关键词:公平;效率;关系
近些年来,有关大院经济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这对于因食品安全问题神经早已紧绷的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甚至成为挑战“舌尖上的安全”的“最后一根稻草”。正是由于普通老百姓对“处于边际状态”的这样一根特殊稻草(即大院经济)保持极度敏感与高度警觉而最终压弯了骆驼(即食品安全)。
何谓“大院经济”?理论界对这一新名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说。一般认为,它是指为了保证本单位获得安全、低廉、充足而稳定的食品供应渠道,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催生出的一种有悖于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基本精神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畸形经济形态。大院经济目前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我国的中央或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垄断行业、军队等行业或部门。其主要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可以分为“公有官营官办”和“官督民营民办”两种,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各种巧立名目的特供农场、特供基地等。
关于大院经济的性质、特征、危害以及运行代价昂贵(主要表现为提供的产品价格偏高)的原因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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