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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叙述:“革命文艺”的潜话语

2016-03-29邵明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邵 明



伦理叙述:“革命文艺”的潜话语

邵 明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合肥 230022)

1940—1970年代,具有意识形态同质性的“革命文艺”对于革命的再现,往往建立在伦理叙事的潜话语之上:伦理亲情是实现革命意识形态动员的核心情感,向阶级敌人讨还亲情血债的正当性,是对于革命之历史合法性的关键性论证;以“家”为单元展开关于革命的叙述,使阶级分野从属于家族分野,并将阶级斗争作为家族斗争展开的新场域和采取的新形式;作为伦理价值之核心的“孝”,是革命者主体性建构的价值基石。“革命文艺”无意识层面的伦理表达具有引导传统文化认同的正面意义,却难以清除其消极性价值,所以必须有意识地贯彻“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

革命文艺;伦理叙事;潜话语

1942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求得革命文艺的正确发展”为目标[1]847,明确了“革命文艺”应当遵循的思想和艺术规范,并主导了解放区的文艺实践。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此类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指导地位,由此形成了从延安时期(解放区内)直到1970年代(全国范围内)具有意识形态同质性的“革命文艺”。

“新时期”以来,“革命文艺”通常被认为由于过度受制于阶级斗争意识形态,从而在自觉承担为“左”倾政治、政策传声任务的过程中,压抑、扭曲乃至于遮蔽了人生与社会本应见诸于文学的众多维度,例如人性、人情、自我、主体性、个体欲望、日常生活等。至于作为人性及人情必然构成内容的亲情伦理观念,自然也在“革命文艺”的排斥之列[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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