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白鲸》中“我”的价值体现
2016-03-28张巍
青年文学家 2016年9期
张巍
摘 要:《白鲸》是19世纪美国文学中的一块瑰宝。美国当时经济快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在此背景下创作的《白鲸》,反思文学、社会、哲学;也或许因此在接下来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不被人们所关注。本文就此作品中“我”的价值體现进行梳理、剖析,将“我”在作品中的重要地位铺展开来,重解对“我”的使用的巧妙之处。
关键词:自省;独白;阅读期待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09-0-01
《白鲸》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代表作。创作于19世纪的美国,它当时并没有受到公众的太多关注。作品中的“我”,也因为其他色彩浓烈的人物形象,很多时候被“搁置”在“角落”。然而,作为整个宏大篇章的叙述者,“我”的地位不可小觑。除了讲故事外,“我”还有更为重要的美学、哲学意义。
一、“我”的向导价值
“我”在《白鲸》中是讲故事的人。“当时我口袋里没有几个钱,说一文不名也未尝不可,而在岸上又没有特别让我感兴趣的事可干。我于是想,不如去当一阵子水手,好见识见识那水的世界。”从头至尾,“我”是事件的叙述者,也是事件的亲历者。“我”在作品中的向导价值首先体现在故事讲述者的身份上。但是,其向导价值又不仅仅在于此。“我”的向导价值还体现在“我”在阐述故事时客观性多于主观性。如,作品中出现大篇幅的捕鲸常识的介绍等。即使是在内心独白当中,“我”也是以一个第三者的角度客观地介绍当时的人或当时的情景。“我”的感受部分笔墨很少,甚少见到“我”内心的纠结、犹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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