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小故事选编
2016-03-28
吉林农业 2016年15期
我省某地东部一乡镇的一个小山村有这样一户人家,在1997年二轮土地延包时,农户胡家村7社,至今未迁出。胡家村7社在籍人口每人应分承包地0.27公顷(计税面积),云某某母女二人共分到承包地0.54公顷,地块分别位于大块地0.34公顷,石垧地0.2公顷。后因为确定为婚出妇女,该地被村委会抽回,发包给本村村民经营到2014年末。
由于云某某母女没有土地耕种,收入减少了很多,于是她到该区土地仲裁委员会询问,得知农民的承包地不经过农户允许,不得随意抽回,于是她就到胡家村村委会找到了村委会张某某,研究要回土地的事情,张某某于是召开了村班子会议,同意归还土地。在2010年1月18日,胡家村与母女二人达成土地归还协议,同意将土地归还给云某某母女俩,云某某母女俩心里有了安慰。
2015年胡家村委会由于换届,新一届村委会不同意将二人应分的土地归还。胡家村委会及 7社吕某某,对2010年群众签字提出异议,不承认签字的事实,并让当年分地小组成员出庭证实当年分地情况,7社社员签字以证明二申请人不该分得承包地。7社吕某某认为按乡政府要求此事已开社员大会,多数社员都不同意给二申请人承包地,所以不该给二人承包地。
这时候正是该乡进行土地确权的关键时期,村委会进行实地指界阶段,云某某的土地按照2010年的协议,应该确权给母女二人,可是村委会开会的时候,某些村委会成员害怕群众有意见,就不同意确权给云某某母女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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