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办理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公证的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
2016-03-28敦化市公证处李红卷敦化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陈正慧
吉林农业 2016年21期
敦化市公证处李红卷 敦化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陈正慧
农民办理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公证的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
敦化市公证处李红卷 敦化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陈正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办理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公证,可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稳定承包方对土地预期值,提高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对于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实现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当事人申请办理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公证,可以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的土地流转权利和土地使用权利,可以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依法、自愿、有偿的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包,是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实现方式,农村土地转包合同是受让方依法经营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也是作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证据。
1.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公证的管辖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原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和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转包合同公证由转包方住所地或合同成立地公证处管辖。
2.如何申请办理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公证
转包方应当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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