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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航·本月财经法规制度(上)

2016-03-28

财政监督 2016年17期

政策导航·本月财经法规制度(上)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8月1日,财政部制定下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8月1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中“在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推进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先行先试,及时总结评估,在公平税负原则下适时研究扩大试点”的要求,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对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有关政策进行明确,并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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