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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重构财政监督的几点思考

2016-03-24马海涛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财政监督 2016年6期
关键词:财政支出依法治国监督

●马海涛/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新形势下重构财政监督的几点思考

●马海涛/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定位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财政职能定位在不断改变,与之相适应,财政监督也需重新定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

(一)从国家治理层面定位财政监督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将财政定位提升到国家治理的层面。相应地,财政监督的定位也应随之变化,要将财政监督也置于国家治理的高度来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考虑。

(二)从现代财政制度定位财政监督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中央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建立法治、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更好地实现社会公众利益最大化。财政监督作为财政政策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如何嵌入现代预算制度中,进一步打牢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石是新形势下的重要命题。

(三)从本源问题定位财政监督

近年来,对于财政监督的本源问题各界争论不已。财政监督究竟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还是仅仅作为实现财政职能的一种手段?不同研究者对此各持己见。不同的定位对财政监督职能的发挥具有重大差别。特别是新《预算法》出台以后,各地纷纷修订地方财政监督法规条例,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财政监督的本质是什么。笔者认为,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予以明确,在这个定位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细化完善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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