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政改时期香港特别行政区治理的思路与对策
2016-03-24田飞龙
党政研究 2016年2期
关键词:建构
〔摘要〕目前,香港已进入“后政改时期”,政改失败需要检讨原因,也需要提出后政改时期的治港新思路。应当看到,“一国两制”方针、中央坚持以基本法为基础的依法治港方略、香港主流民意支持基本法秩序内的普选改革及聚焦发展经济民生的正当意志等都是香港后政改时期重建自我和重建与中央互信互动关系的可靠资本。有效改进香港管治需正确认识基本法的国家建构智慧,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香港的行政主导制,从理论和实践上高度重视和优化中央的适度管治责任与特首责任的协同原理与制度机制。
〔关键词〕
后政改时期;香港;“一国两制”;基本法;行政主导制;边疆治理
〔中图分类号〕D676.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16)02-0105-09
2015年6月18日,香港立法会就特区政府提交的政改法案投票表决,以8比28遭到否决,绝大部分建制派议员因程序失误没有投票。投票结果意味着香港政改闯关失败,政改“五步曲”在第三步被否决,香港进入“后政改时期”。政改失败需要进行原因检讨,也需要提出针对后政改时期的治港新分析与新思路。
一、从政改失败中寻求治港新思路
政改闯关失败有着复杂的内外原因,就内部而言,政治相互猜疑和社会阶层矛盾是不可回避的现实。为此,后政改时期的中央治港方略应在延续既有管治经验的同时有所创新突破。具体要点如下:
第一,突出基本法的宪制权威及不可动摇性。基本法是香港繁荣稳定的法治基石,也是央港关系互动调适的最权威法律框架,不可轻易修改或轻言修改,要坚决反击香港反对派借助修法议题动摇这一法律秩序的运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