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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增值表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以宝山钢铁为例

2016-03-2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秦黎丽

财会通讯 2016年31期
关键词:宝山相关者钢铁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秦黎丽

基于增值表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以宝山钢铁为例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秦黎丽

目前,上市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时参照的G3和CASS-CSR2.0指标体系多为文字性的描述指标,不能客观地评价企业实际情况,更不能进行行业内或者是行业间的比较。本文引入增值表及其相关指标为现行评价体系提供了定量指标,并通过实际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研究发现基于增值表的评价体系提升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质量。

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指 增值表

一、引言

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解决就业的同时,也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企业应如何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又要如何披露相关的信息,这些都是企业社会责任所要研究的问题。2006年深交所、国资委和上交所相继发布了相关指导性文件,要求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2015年,我国企业发布了1825份社会责任报告,由于目前针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规范性条例缺失,多数报告的质量较低,披露的项目不同,内容也多以文字性的描述为主,行业内与行业间均没有可比性。目前,由于政府部门尚未对企业披露和评价社会责任制定统一标准,企业在编制报告时参考的标准多种多样,而以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版与社科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第二版为参考标准进行编制报告的企业最多。然而这些编写指南中,对于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设计不够详尽,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既不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又不能向外部使用者提供具有可比性的信息。针对这些现行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不足之处,本文建议引入增值表及其提供的相关指标,并设计一套改进的评价体系,以期可以全面、客观地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同时促进企业以后更好地改进不足之处。

二、现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介绍

(一)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3评价指标体系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简称GRI),于1997年在美国成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是其发起方之一。GRI认为可持续发展报告是一个概括性的名称,意义与描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三重基线相若。最终旨在对可持续发展报告应用到实务界进行完善推广,希望其达到和财务报告水平一样,实现披露的信息可比、可靠。从2000年,GRI发布了第一代《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到2013年已经发布第四代。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是2006年出版的第三代《指南》,即G3体系。最新颁布的是2013年的G4,在社会责任评价指标方面与G3差别较小,故本文仍介绍目前使用最广泛的G3版指南。各机构在运用G3指南时,需要依据报告的原则、机构自身设定的报告界限进行挑选汇报的项目及相关指标,同时可以结合行业补充指引的指标。G3指南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经济、环境和社会三个维度,共设计了79个具体评价指标。表1从评价指标的角度及个数具体展示了G3的评价体系的具体内容。

表1 《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

(二)中国社会科学院CASS-CSR2.0评价指标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于2009年12月发布了第一版《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即CASS-CSR1.0。时隔两年,又颁布了第二版编写指南,即CASS-CSR2.0。该评价指标体系希望通过建立具有公信力的评价体系来提高不同企业的信息披露之间的可比性。其编制借鉴了ISO26000指南中的重要指标,同时立足我国现状,旨在推动我国本土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融合。第二版指南提出了以责任管理为核心、以市场责任为基石,以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为两翼的“四位一体”模型。该模型在三重底线的基础上加入了责任管理,责任管理的内容包括社会责任战略、治理和责任融合。

社科院的编写指南共设计了116个评价指标,其中市场绩效方面有22个评价指标,社会绩效有60个评价指标,其中员工责任绩效指标最多。环境责任方面有34个评价指标。表2从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评价指标的角度具体展示了CASS-CSR2.0评价体系。

表2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第二版(CASS-CSR2.0)

三、案例分析

(一)案例企业介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的钢铁企业,于2000年3月在上海市创立,并于当年在上交所成功上市。其母公司是国资委控股的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截止2013年12月,母公司控制宝山钢铁78.2%的股权。如今,宝山钢铁已发展为中国最现代化的特大钢铁联合企业,主要控股及参股12个公司。其主业产品为钢铁产品,从工业用钢到食品包装,旗下产品系列齐全。2013年战略产品销量达到公司所有产品销量的54.2%。10%的产品出口亚洲、欧美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注重遵从“实现绿色制造、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绿色产业”的发展理念,注重节能环保。同时,宝山钢铁是也我国钢铁行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先行者。2003年发布了钢铁行业第一份《环境报告》。此后,从2005年开始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截止到2014年,已连续10年发布。

(二)现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不足分析虽然GRI的G3指南与社科院CASS-CSR2.0指南在实务中得到了较广泛的应用,并为企业编制告提供了详细指导。但是,笔者通过具体分析它们设计的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发现了其中的不足之处。

第一,G3及CASS-CSR2.0最受学者诟病的是其设计的指标多为文字性的描述指标,而可以真正用于责任绩效评价的量化指标较少。虽然社会责任的评价不同于财务绩效的评价,其需要描述企业对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机制、管理等内容,但同样不能忽视量化指标。因为描述性指标主观性强,可比性差。在同行业间对比时,只能反映出有没有披露该指标,而不能真正考量责任绩效的好坏。即使对同一企业不同年份纵向比较时,也很难评价这些指标的改进与否。因此,笔者认为需要增加量化指标,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企业责任绩效,并实现可比性。

以宝山钢铁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为例,在整个52页的报告中,量化指标占比较少。具体而言,只有环境方面的量化指标披露的最多,这主要由于环保部规定宝山钢铁在内的16类重污染企业必须披露在环境方面的信息。在员工责任方面,其披露的量化指标有员工薪酬、数量和培训情况。在客户方面有环保、创新产品数量及客户满意度。供应商方面有本地采购及绿色采购数量。社区参与方面有公益捐赠额和志愿者数量。由于报告内容的分类没有严格参照G3或CASS-CSR2.0,在经营业绩方面,披露了营业收入、利润、股利分配、利息支出总额及税金总额,这些指标都是绝对数量,相对数量的指标很少。

第二,现行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都没有给予债权人足够关注。CASS-CSR2.0仅在伙伴责任中提到企业的伙伴包括债权人、供应商、分销商及同业竞争者,但并没有设计对债权人责任的评价指标,而G3体系中对其评价指标仅仅是利息支出这一项,仅这一项指标难以全面评价。债权人是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方之一,其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企业要与债权人建立稳定的关系,一方面需要按合同规定的方向使用资金,另一方面又要拥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换言之,企业有责任保证债权人的资金不受损害。

宝山钢铁在报告中,披露了2014年利息支出总额这一指标,同时仅用三行简短的文字笼统地说明要加强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保障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额度。这样的指标披露是远远不能客观全面地衡量该企业对于债权人的责任履行究竟处于何种水平。

第三,现行的评价体系既不能从整个社会角度衡量企业新创造出来的价值,又不能衡量这种价值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情况以及分配是否合理。因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实际是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利益均衡的过程,现行的体系并没有涉及到这一核心问题的绩效评价内容。

首先,从整个社会角度来看,企业的经济活动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就是创造出了新价值;其次,由于各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了不同的资源,这一增加价值是大家集体创造出来的,利益相关者有获得价值分配的权利。在评价企业对利益相关的责任履行的情况时,就要衡量利益相关者的付出(也可以成为是投入)是否与获得的收益分配相匹配,例如是否高于市场平均收益;再次,利益相关者有知悉其他利益主体的收益分配情况,来判断自己所获得的分配额是否合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分配存在此消彼长影响,由于企业新创造的价值是一定的,将这块“大蛋糕”进行分享,如果对一部分利益相关者获取的多,必然会导致另一部分相关者获得的少。例如,企业对政府的分配过高,则会影响对股东、员工等利益主体的分配。如果企业在这些方面设计责任绩效评价指标,则有助于利益相关者了解分配状况,也有助于企业对于不合理的情况做出调整,从而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结合宝山钢铁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其披露的相关指标是每股社会贡献值。虽然G3及CASS-CSR2.0评价体系中均没有这一指标,但上交所的指引提及了该项内容,但并未给出具体计算公式及对应的项目。每股社会贡献值仅是一个绝对数指标,不能直接反映出价值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比例,更不能衡量各利益主体的投入与收益是否匹配从而评价其分配的合理性。此外,据相关学者分析,一些上市公司在计算这一指标时,计算方式不统一,甚至对一些参数进行调整,造成了数据真实性缺失。

第四,无论是G3还是CASS-CSR2.0,指标体系的设计都缺乏弹性。由于评价体系设计的指标数量较多,而目前我国企业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水平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企业在选择指标进行评价时也存在随意性。笔者建议评价指标的设计应包括核心指标及补充指标。核心是必须披露的,这些是重点指标,而补充指标是企业自愿披露。

四、改进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及应用

(一)在现有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基础上引入增值表设计基于增值表的评价指标首先需要有增值表的信息。而增值表的披露不仅有助于明晰企业为社会创造新价值的来源,还可以直观地看到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分配的具体数额。

增值表的形式有账户式和报告式。笔者建议企业采用报告式增值表,方便对企业不同年份的数据进行纵向对比。本文将传统的增值表加以改进,增加分配去向。故在增值表中增加了对社区的分配及对环境的分配。考虑到我国企业目前社会责任履行的状况及数据披露的可行性,对环境的分配只能粗略的视为发生的费用化的环保成本;对社区的分配只涉及到公益捐赠这一项目,当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发展到更高的阶段时,可以增加详细的项目,如对社区的改造等投入。

增值表的原理为:增值额=分配额。企业可以直接采用利润表中的数据进行编制,公式表述为:

增值额=营业收入-已售商品包含的外购材料和劳务费用-折旧和摊销±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分配额=职工所得+债权人所得+政府所得+股东所得+社区所得+对环保的分配;

利用企业公开的财务报表来编制增值表时,需要对增值中的项目做调整。

因为在财务报表中,营业外收支包括了政府补助和捐赠支出,如果在分配额中增加这两项,为了是增值表逻辑成立,在增值额的产生中就要把这两项剔除。

此外,还需要强调的是税金的计算,由于不同的税目记入不同的会计科目,故在汇总企业所有税费总额时会涉及到不止一个科目。如营业税、消费税等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房产税、印花税等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还有一些记入“其他营业成本”。由于财务报表并没有涉及到每一个的税目的详细金额,故笔者在编制增值表时增加了一项调整项用于调回成本费用中已扣除的税金及环保成本。

(二)改进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在企业中的应用

(1)宝山钢铁增值表的编制。本文选取宝山钢铁2014年、2013年与2012年的数据进行纵向分析(表3)。另外,由于无法获得宝山钢铁的一手数据,笔者以其公开披露的报告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包括年度报告及社会责任报告,以及其它公开数据,统计数据的口径为合并报表数据。

表3 宝山钢铁增值表(2012-2014年)单位:百万元

由于宝山钢铁没有披露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中所包含的职工薪酬数据,故无法计算扣除职工薪酬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的金额。因此,笔者将本年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列于“调整项”里,通过调整项里加回以替代在三费中扣除。

(2)宝山钢铁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改进前后对比分析。企业为社会整体创造的增值额可以视为对利益相关者整体的责任,这是现行的评价体系所不能体现的。结合表4,2012年宝山钢铁为社会创造的增加值最多,此后的两年,增值额每年以11%左右的比例递减。首先,由于受国际环境及我国经济因素的影响,钢铁行业在2012年遭遇了罕见的严冬,行业发展形势严峻,其次,该企业在2012年关闭了多家连续亏损的企业,规模有所缩减。反映在社会责任方面,其为社会新创造的价值也随之减少。

表4 宝山钢铁利益相关者整体责任绩效

在市场责任绩效方面,表5中现行的评价体系可以反映出的信息是:股东责任绩效评价较不理想,主营业务收入、股利支付情况都呈现下降趋势。结合宏观环境可知,主要原因在于受钢铁行业商品销售量、销售价格下降等影响。债权人责任方面,长期偿债能力优于短期偿债能力。客户责任方面,客户满意度较高,但该指标存在较大的主观性;企业研发能力较强。伙伴责任方面,供应商里的中小企业比例稳定,有助于扶持其发展。但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不断增加,对于供应商是一个不利指标。

表5 宝山钢铁市场责任绩效评价

在此基础上,增值表的增量指标又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出资人投入的资本创造出来的增值额2013年效率最高,2014年最差。宝山钢铁对股东的分配率2012年与2014年保持稳定,2013年分配最多,而对债权人的分配率则在逐年下降,2014年仅占不到2%。结合案例企业具体情况可知,宝山钢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采取以美元融资为主低成本的债务融资方式,并准确的判断利率汇率走势,规避风险。这对于企业是利好消息,但对于债权人来讲,其能够从企业获得的回报是越来越少的。在偿债能力方面,宝山钢铁的表现较为稳定。

在社会责任绩效方面,表6中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反映出:宝山钢铁员工教育程度连续三年增高,培训工作逐年进步。此外,在员工安全及培训方面设计的指标详尽,这主要是由于其重污染行业的特性,需要对员工的安全负责。对于政府责任方面,该企业也是当地纳税大户,并且信誉良好,连续多年被评为“A类纳税人信用等级”;2012年,裁员一万多人,主要是由于关闭多年亏损的企业。在社区参方面,捐赠对象多元化,包括环境改善、扶贫、文体活动和社区建设。

表6 宝山钢铁社会责任绩效评价

相比于现行评价指标中只能提供工资总额而言,增值表在员工薪酬方面能提供更具价值的评价方式。宝山钢铁对于员工的收入分配在增值额中的比重逐年增长,到2014年已到30.4%,虽然同克拉尔39.395%的标准还有差距,但其对员工的责任发展趋势良好。

宝山钢铁环境责任履行较好,现行评价体系指标设计全面。根据表7,该企业节能减排指标数据披露详尽,且能做到连续披露。从表格中可以看出案例企业能够做到污染物排放连续三年下降,在节约资源及能源方面表现稳定。同时,注重环境保护的培训工作以及对供应商的环境认证体系与绿色采购。

相对而言,增值表在环境方面提供的增量指标较少,环境分配率逐年下降,说明环保支出在每年增值额的分配中占比下降,但就其下降的幅度而言,可以看出得到了控制,差距在减小。总而言之,该企业在2012年对环境分配最多,说明当年环境责任受到了相应的重视。

五、结论

本文探讨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版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不足之处,而增值表及其相关指标的引入能为现行评价体系提供定量指标。因此,进一步完善现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就可以从增值表的视角出发。本文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表7 宝山钢铁环境责任绩效

首先,增值表的引入可以为现行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量化指标。G3及CASS-CSR2.0最受学者诟病的是其设计的指标多为文字性的描述指标,而可以真正用于责任绩效评价的量化指标较少,这导致不能客观地评价企业实际情况,更不能进行行业内或者是行业间的比较。笔者基于增值表设计的增量指标既增加了量化指标,又提高了现行评价体系的质量。

其次,为了增强增值表信息对于各个利益相关者的适用性,本文在原有的增值表分配方面增加了对环境的分配和对社区的分配。环境保护支出并不参加增值额的创造,但它却是增值额分配的一个方向,同理,公益捐赠也是对社区的分配。此外,增值表的引入也给予企业对债权人责任的关注。但增值表并不能够在所有的方面都能够对现行体系做出改进,比如,对于客户责任及合作伙伴责任这两个方面,增值表就不能提供相关的增量信息。

最后,企业的经济活动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就是创造出了新价值,这也是对利益相关者整体的责任,而增值额和增值额增长率就可以作为责任绩效评价指标,这是对现行体系的一个改进。

[1]刘淑华、孙志梅、李呈:《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财会通讯》(综合·下)2011年第6期。

[2]周兰、肖琼宇:《基于信息披露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设计》,《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3]王清刚:《增值表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宏观经济研究》2011年第7期。

(编辑 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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