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的50万转账凭证
2016-03-22顾建兵刘昌海
法庭内外 2016年1期
文/顾建兵 刘昌海
蹊跷的50万转账凭证
文/顾建兵刘昌海

这是一起扑朔迷离的民间借贷谜案:8年前,天林公司转给威鹏公司一笔50万元的金融汇款,天林公司支票存根用途标注的用途是“借款”,而信用社支票存根标注的用途是“往来款”。为讨回这50万元,天林公司先后3次将威鹏公司告上了法庭。从一审到二审,再到申请再审;从借款之诉到不当得利之诉,再回到借款之诉。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真相成谜。
出于信任无据转账50万元
王军与吉平均系江苏省海安县人,且均为威鹏公司的股东。因性情相投,年龄相仿,两人亲如手足。作为一名部队退役军官,王军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天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吉平则是威鹏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基于这种关系,威鹏公司与天林公司的关系一直很紧密。
2007年4月的一天,威鹏公司会计陈梅来到天林公司,对天林公司财务人员刘华说:“我们公司吉总让我来取张50万的支票,他已经跟你们王总说好了。”
“好!我们王总已经跟我交代过了,你稍等一下!”因事先已接到王军电话的通知,刘华很爽快地答应了。
几分钟之后,刘华就将公司会计张芳开好的一张原海安信用社的转账支票交给了陈梅。该支票载明:出票人为天林公司、收款人为威鹏公司、金额为50万元。为稳妥起见,刘华还特地将支票进行了复印,并让陈梅在复印件上签名和注明日期。
陈梅将该支票交给公司后,吉平当天就派人到信用社将该转账支票的50万元进账到威鹏公司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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