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新进展
2016-03-22叶波梁咏
WTO经济导刊 2014年7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叶波 梁咏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谈判起源于早期“太平洋四国”的优惠贸易协定。在20世纪90年代的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会议上,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智利和新西兰五国倡导将上述协定发展为新类型的自贸协定。2005年6月,初步形成了包括20章环境和劳工合作的两个谅解备忘录的协定文本草案,当时协定名称叫《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主要目标是缔结一个在亚太经济体间高质量的、广泛的自贸协定。
但由于在21个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间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努力并没有成功,于是转而在部分经济体间试图缔结新的自贸协定。2008年9月,美国宣布加入TPP谈判,澳大利亚、秘鲁也迅速宣布加入,越南要求作为观察员参加,日本也表达了在将来参加谈判的愿望,于是原本只有4个国家参加的协定谈判迅速增加为7个国家。
第一轮TPP谈判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主要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7个成员,越南作为观察员参加。2014年2月,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日本、美国和越南等12个国家的贸易部长和代表们在新加坡举行了最近一轮谈判,认为在达成一个广泛和平衡的贸易协定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并在市场准入方面取得了进展,承诺尽快结束TPP谈判。
目前,TPP谈判方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美国和越南(越南于2010年11月宣布正式加入TPP谈判)12个成员。
协定的主要内容
(一)市场准入存争议
签订自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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