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背后“潜伏”的骗局
2016-03-21朱珠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3期
朱珠
销售人员往往是消费者购买货品时的第一接触人,理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在职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业务,但有些销售人员却利用代理关系进行欺诈中饱私囊,致使消费者财物两空。近日,杨浦区检察院就对数起此类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商场促销有猫腻
正在装修新家的周先生想趁岁末年初的打折潮为家里添置一台电视机。某品牌电视机销售员刘涛向他推荐了一款,但周先生表示,他家装修尚未结束,买了无处放置。刘涛忙来支招:“这两天活动价相当划算,不如先买下一台,慢点再来提货,到时候想换成别的型号也可以。”周先生想想也对,当即全额支付8499元货款。之后,刘涛又称,购电视机可获得限量赠品,只是赠品尚未到货,需要周先生留下电视机的购买发票和提货单原件,方便其为客人及时领取。周先生信以为真,将发票和提货单留给刘涛,只复印了一份随身带走。事后,刘涛竟以周先生的发票为依据向公司申请退换货,将退得的钱款占为己有。
据检察官了解,除周先生外,刘涛还故技重施骗取了另两名顾客的货款。三名被害人受骗金额共计3万余元。近日,杨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对刘涛提起公诉。
婚礼会展存欺诈
王先生与陈小姐向上海某知名酒店的销售经理张伟支付了5.5万元婚宴预付金,张伟为新人办理了该酒店的VIP卡,并当面将两人所付款项全部划入卡中。但最近,王先生和陈小姐却发现他们手中的这张VIP卡内只剩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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