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研究
2016-03-21段娅静曹明宇张于
地球 2016年3期
■ 段娅静 曹明宇 张于
(1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河北石家庄050000;2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察院河北石家庄050091;3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河北石家庄050051)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研究
■段娅静1曹明宇2张于3
(1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河北石家庄050000;2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察院河北石家庄050091;3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河北石家庄050051)
为尽快满足人口老龄化引起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以近几年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基础,在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方面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国土资源的工作实际,提出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的措施建议。
养老服务设施供应非营利性营利性
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迅猛增长的老年群体给社会发展带来了空前的压力。“十二五”期间,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各项设施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障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促进了养老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1 现行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
2001年,国土资源部就已将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作为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纳入划拨用地目录。
2011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建设养老机构用地工作的通知》,规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当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使用;对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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