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模式探讨
2016-03-21刘亚玲
地球 2016年3期
关键词:规划
■ 刘亚玲
(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60)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模式探讨
■刘亚玲
(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60)
2013年,国土资源部制定《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根据各地情况,确定浙江、福建、上海、江苏等十省(区、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是国家层面从增量规划转向存量规划迈出的重要一步。文章结合笔者从事城镇地低效用地规划工作的实践经验进行一些分析探讨。文章结合笔者从事城镇地低效用地规划工作的实践经验进行一些分析探讨。
城镇低效用地在开发利用模式
0 引言
城镇化发展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有十年之久,现阶段我国城镇用地低效问题已经呈现,目前城镇建设发展也出现一些制约性问题,建设用地分配不均匀、利用率偏低成为发展的迫切需要改进的问题,直接影响土地利用率,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所以,推进科学战略手段,本着科学发展,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力加快脚步实施城镇低效用的开发利用,改变经城镇济增长形式,把提升土地利用率成为当前重点抓起,要树立正确的用地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 城镇低效用地的判定与特点
城镇低效用地:在城镇扩展的管辖内,达不到现行规划要求、利用用低、布局结构分散、闲置废弃出现安全隐患、涉及污染不达标之类的存量建设用地。包括旧村庄、旧厂矿、旧城镇、已拆或违章建设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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