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健全完善省级气象教育培训体系
2016-03-21岳婷
地球 2016年6期
■岳婷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四川分院四川成都610071)
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健全完善省级气象教育培训体系
■岳婷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四川分院四川成都610071)
中组部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人才是关键,培训需先行。落实中央《条例》的要求,需健全完善气象教育培训体系,细化教育培训对象,明确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为气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气象教育培训体系
1 建设背景
中共中央最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四川省气象局根据气象业务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气象科技人员培训,职工队伍技能素质和知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教育培训在气象事业发展人才保障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
十二五期间,省局培训分院承办的培训任务逐年大幅上升,2011年面授培训12812人*天,2012年面授培训15563人*天,2013年面授培训26273人*天,2014年面授培训32927人*天,2015年面授培训37534人*天。尽管如此,随着气象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气象业务的不断推进,现有培训资源仍不能完全满足我省气象教育培训的旺盛需求。
同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明确为每5年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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