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16-03-19新华社
东方剑·消防救援 2016年2期
新华社/文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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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汇报。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率有关负责同志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进行研究部署。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具体指导天津市开展处置工作和防范发生次生灾害事故。2015年8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等有关方面组成的国务院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安全高质”的原则,先后调阅文字资料1200多份、600多万字,调取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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