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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与保护能力的耦合评价

2016-03-18夏绪梅王凯萍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期

夏绪梅++王凯萍

摘 要:论文构建了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与保护能力的耦合评价体系,运用耦合协调度函数评价了我国31个地区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与保护能力的耦合状况。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各地区耦合协调度普遍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东中西三大区域耦合协调度基本呈依次递减趋势,且大部分地区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发展滞后于创造能力,并据此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保护能力;耦合度;耦合协调度

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知识产权的创造是保护存在的基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激励知识产权的创造。据相关统计数据,制约我国当下产学研一体化的很重要的一个要素便是知识产权的创造系统与保护系统二者间的衔接不畅。现有研究从不同方面分析了知识产权,建立对知识产权的评价体系,而对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保护能力协调评价的实证分析尚显不足,基于此,本文构建了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保护能力评价的指标体系,并以我国31个地区为研究对象,运用耦合协调模型对两种能力进行了耦合评价。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保护能力的耦合机理

创造能力与保护能力是知识产权的两个子系统,知识产权的创造产生技术创新成果,即专利、商标和著作;创新成果经过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和资本化转化为知识产权价值;知识产权价值通过申请、授权和维权得到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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