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学方法在刑法中的应用
2016-03-18滕延民
大庆社会科学 2016年5期
滕延民
(大庆市政府法制办,黑龙江 大庆市 163311)
·法制天地·
论数学方法在刑法中的应用
滕延民
(大庆市政府法制办,黑龙江 大庆市 163311)
数学方法可以在不同年龄犯罪的刑事责任计算、不同额度财产犯罪的刑期计算,以及类比性、地域性、对象性差异犯罪的量刑标准设定等方面得以广泛应用。
数学方法;刑法;应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数学方法在利率、汇率、税率等计算方面得以广泛应用。让我们有了可以通过数学方式为一些刑罚的设定和实施计算出更为合理标准的可能。
一、关于以差龄递减方式对不同年龄的刑事责任认定问题
我国刑法设定了14岁、16岁、18岁三个档次,作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对所有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年龄标准,但这种设定方式所伴生的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即放纵了不满14岁犯罪和部分不满16岁犯罪问题。这部分群体有一定的认知能力,有一定的犯罪能力,更主要的是有大量的犯罪现象,但就因为他们有所谓的“杀人许可证”“伤害许可证”,从而不受法律的约束;同时即使降低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临界责任年龄的不公平处罚问题依然存在,可能出现同样的犯罪行为只因为行为人之间仅仅几天的年龄差,就一个判重刑、另一个平安回家的怪现象。
(一)关于差异年龄的基本认识
我们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可基于三个方面的前提:一是心智的成熟是个逐渐的过程,人不是突然长大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