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精神的法治品格
2016-03-18杨铁军
大庆社会科学 2016年5期
杨铁军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712)
大庆精神的法治品格
杨铁军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712)
大庆精神产生于大庆石油会战历史中,更要在历史发展中有新的认识。依法治国所要求的良法善治、规则意识以及公平信念在大庆精神中应当深入挖掘,从而使大庆精神更体现出与时俱进,成为引领大庆转型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大庆精神;法治;规则;公平
大庆精神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就成为鼓舞中国人民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大庆精神被概括为爱国、创业、求实、奉献。[1]大庆精神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在依法治国成为我国基本国策的当下,对大庆精神的理解中应当包含法治精神。法治精神,解读者从不同角度会提出各自的法治精神,但归纳起来法治精神在我国应当是良法善治的精神,具体体现为对良法的期许,对规则的遵守,对公平的追求。
一、大庆精神中的良法意识
从法治理论发展历程观察,有多种法治的分类标准,从发展阶段看有古代法治、近代法治、现代法治,从形式与实质分类上有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尽管分类较多,但法治中的共性内容是其能够成为统一分类的基础,这个共性内容则是只要奉行法治,则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在法律面前平等。法治中平等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平等,也就是在适用法律时相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2]以这个标准判断,单纯依赖法律作为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不能成为法治,同样如果法律邪恶到不能被容忍的状况,即便不论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尊奉的这样的法律,我们也可以断言,这样的法治不是人类期盼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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