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出台劳模工作室创建办法
2016-03-18
工会博览 2016年7期
关键词:工会
青海:省总工会出台劳模工作室创建办法
日前,青海省总工会出台《青海省“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创建内容等,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工作室效能,激发职工创新热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据悉,青海工会将以创新工作室为平台,充分发挥劳模、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优势和精神引领作用,创新工作室实行分级分类创建,各级工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建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创新工作室,并在本级命名和征求人社、科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创建条件严格审核、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工作室。青海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郎国清表示,对获得省级命名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省总给予5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各级工会或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金,并积极争取科技、人社、财政等部门在经费保障、成果评选、推广应用、表彰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的支持。
据《工人日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