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016-03-18龚韩湘冯泽华陈钊铭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龚韩湘,冯泽华,陈钊铭
(1.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1436;2.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我国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龚韩湘1,冯泽华2,陈钊铭1
(1.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1436;2.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缓和我国医患矛盾、形成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途径。通过对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历程和美国强制医疗保险经营现状的分析,探讨了我国实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法理依据和现实必要性,提出了建立“第三方管理+保费周期性调整+政府监管”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模式、确立以强制医疗责任保险为支撑的无过错医疗责任制度以及建立联合承保组织等相关建议。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法理依据;保险模式
0 引言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等被保险主体因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死亡时,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项目[1]。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及病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医患矛盾频繁出现[2]。在这种形势下,医疗责任保险不仅能更好地分散民事主体的医疗风险、平衡全体患者的利益,也是缓解医患关系、维护医疗秩序的重要机制[3]。然而,关于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调研结果和实际运行情况并不容乐观,医疗纠纷事件不断增多但投保率却每况愈下,打乱了医疗秩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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