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生命伦理思想之特征论析
2016-03-16王长顺
文化学刊 2016年11期
王长顺
(咸阳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陕西 咸阳 712000)
【文化哲学】
先秦儒家生命伦理思想之特征论析
王长顺
(咸阳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陕西 咸阳 712000)
生命伦理指的是作为生命个体的人,其在由生到死的生命过程所应当遵循践行的原则和观念。先秦时期,儒家哲学有着丰富的生命伦理思想,具有明显的特征。一是生命态度的多重性。先秦儒家既“尊生”“贵生”,强调人生命的重要;也承认生命必然会终结;然而,又不主张轻易放弃生命。二是道德生命的至上性。先秦儒家重视道德生命,将其置于自然生命之上,又以“仁”“礼”“义”等为原则,用道德生命对自然生命进行引导、教化、约束和限制,充分体现了道德生命的至高无上。三是自然生命的超越性。先秦儒家以功业、道德、留名来等精神生命的永恒实现对自然生命的超越。四是生命价值的提升性。先秦儒家认为人的生命价值的实现是一个由“内圣”到“外王”的实现过程,也是由己及人、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的提升过程。
先秦;儒家;生命伦理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关于生命的思考始终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命题。正如傅佩荣先生所说“凡是有生之物,在时间过程中,必然走向灭亡。谁能从存在与虚无的两极中,把握到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谁就是万物之灵。”[1]人类必然要思考生与死等生命问题,才不愧为“万物之灵”。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蜂起,作为最重要学说之一的儒家思想,其生命伦理观念显现出一定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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