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浅议
2016-03-16□文/王红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21期
□文/王 红
(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扬州)
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浅议
□文/王 红
(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扬州)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民间金融成为农村部分融资人融资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三农”生产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与此同时,在交易过程中,由于民间金融交易方式定价随意、安全性低,往往会引发民间矛盾纠纷,为投资人留下安全隐患。本文针对农村民间金融现存模式及其问题,提出一系列对策。
农村民间金融;模式;监管
原标题:浅谈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收录日期:2016年9月18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农业、农村和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但是,农村金融的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因此各种民间金融形式应运而生。
一、农村民间金融现存模式
民间金融发展历史悠久,随着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民间金融的新类型也在不断涌现。现存的民间金融组织形式包括合会、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小额贷款公司等等。
(一)合会。合会是我国民间流传很久的一种非正式的合作金融组织。是一种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带有互动、合作性质的自发性群众融资组织。在国外称为“轮转基金”,在国内包括轮会、标会、摇会等等。虽然叫法有多种多样,具体做法也五花八门,本质上都是入会成员之间的有息借贷。这是民间盛行的一种互助性融资形式,集储蓄和信贷于一体。
(二)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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