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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
——社会主义学院的新定位、新使命

2016-03-15徐军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主阵地教育培养

◎徐军



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
——社会主义学院的新定位、新使命

◎徐军

摘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这是社院定性定位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意味着社院教育培养对象极大拓展、教育培养方式极大丰富、教育培养地位极大提高。要成为主阵地,须解决好领导体制、领导班子、师资队伍、校园建设、教学组织五个问题。

关键词:统战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社院;新定位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第9章第35条规定: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这是对社会主义学院(以下简称“社院”)新定位。这个新定位从何而来,对社院各方面工作意味着什么,如何真正做到做好这一点,笔者拟就这些问题谈点自己的看法。

一、新定位从何而来——历史的回顾

社院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创办与1956年,当时正值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之际,党外人士学习毛泽东思想愿望迫切,用当时党外人士的话说:党(中国共产党)有党校、团有团校,民主党派也应当有自己的党校。因此,尽管当时社院主要工作是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党外人士学习毛泽东思想,但是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学派人士党校这一历史定位是确定无疑的。这是它的第一个定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统一战线工作得以拨乱反正,走上正轨。在民主党派的多次要求下,1982年2月中央书记处批准恢复社院,此时社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方针,仍是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的阵地,成为培养和提高各民主党派成员,为各民主党派及各级政协培养和输送人才的学校。[1]198-199也就是说社院在定位上仍是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党校,这一点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中得到确认,这个文件规定:办好中央和省一级的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应列为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政府应从师资和经费上给予切实支持。[1]15

1990年,随着1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各地社院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新阶段。1992年,邓小平为中央社院题写了校名,江泽民为中央社院题写了“爱国、团结、民主、求实”校训,各地掀起了一个建院高潮,截止1997年底,全国社会主义学院(校)已有160所。[2]231到2000年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时,尽管当时中央文件上仍只是说“社会主义学院是民主党派、无学派人士的联合党校”,但实际工作中却开始突破这种单一的联合党校定位,注入新的内容:一是开始强调其培训统战干部的功能,1992年,江泽民在给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贺信中就明确要求“把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成为更富有自己特色的名副其实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党的统一战线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基地”[3]189;二是由政协领导开始转为各级党委领导、统战部指导。社院在建院之初,并不是隶属党委领导及统战部指导,而是属于政协:1956年4月全国政协学委会通过《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同年7月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学习方法的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学员的暂定条件》等文件规定,社院隶属政协全国委员会,受常务委员会直接领导,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举办[1]198。而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9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关心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从人员编制、经费和教学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中央统战部要担负起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责任;三是强调其在统一战线学术研究方面的地位和作用,还是在江泽民的贺信中,明确提出了“在统一战线的学术研究方面达到更高的水平和应有的权威性”。这时关于社院的定性定位由原来“联合党校”单一性开始向多样性方向发展,就在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前后,在中央统战部编辑出版的有关学习著作中除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还多次出现“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高等政治学院”这样表述,有的还有“是统一战线系统的干部学院”[2]230。

进入新世纪后,社会主义学院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中普遍建立起来,但多数是采取三校合一模式,即挂社院牌子,实际是社院、党校、行政学院合署办公,社院往往只是党校内设一个统战教研室或办公室,真正有单独的编制和独立的园区的社院集中在少数副省级城市社院和多数省级社院,社院正规化建设的要求非常现实地摆在各级党委,特别是负实际指导责任的统战部门的面前。2003年中共中央统战部颁发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按照2013年制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订条例》,这应算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统战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暂行条例》关于社院的定性定位明确提出了“三句话”及“一基地两阵地”之说,“三句话”是:“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这是关于社院性质、定位的原则规定。“一基地两阵地”是:社会主义学院要办成培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以及统战工作干部和理论研究人才的基地;办成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阵地;办成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的阵地。可以这样说,《暂行条例》全面总结了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社院定性定位上有益探索,对社院性质、地位等作出了新规定:一是在性质上,由过去单一的“联合党校”发展成为政治学院、联合党校、重要部门的三重属性,从而大大拓展了社院功能;二是在定位上,明确了社院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即不仅是培训的基地,还是学习、研究和宣传的阵地,同时这也是工作内容上的全面拓展;三是在培训对象上,不仅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还包括了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干部和理论研究人才,在培训对象上也有了全面拓展。

这以后,关于社院的定性定位仍在探索中前进:200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强调了社院在培训党外人士中的作用。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的基础上,去掉了“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新加了“是党和国家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将过去“一基地两阵地”发展成为“三基地”,即“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2012年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意见》在继承了《纲要》有关表述的同时,首次明确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可以说社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的新定位已呼之欲出!

二、新定位意义何在——现实的要求

一是意味着社院教育培养对象极大拓展。从上述社院定位演变历程,我们可以看出:社院在教育培养对象方面是不断拓展的,从最开始主要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到后来扩展到统一战线其它方面代表人士,再扩展到统战干部和理论研究人才,这次则直接界定为“统一战线人才”,什么是“人才”?2003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首次人才工作会议对此作了权威的解释,即“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4]82,也就是统一战线中只要符合上述标准的人都可称为“统一战线人才”,这既包括了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又包括了统战干部,还应包括了统战理论研究宣传中的人才,仅以统战成员中的人才为例,就不仅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还应包括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当然作为社院,特别是副省级城市以上的社院,培养的应是有一定层次、作出一定贡献的人才,而不是普通成员。现在各级社院培训的统战成员中,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往往占到70-80%,其它方面的统战成员许多几年难得有一个班,而且普遍学时短、课程少。除统战成员外,统战干部中的人才也应作为一个重点,近些年来,各级社院也陆续开始了对统战干部的培训,但由于没有作为任职的基本要求,在整个社院培训学员中的比例并不大。至于统战理论研究宣传人才的培养,是这几年才开始起步的,中央和有的省级社院分别办过社院教研人员师资班,但总的来看,既不经常也不系统,而且主要局限在统战系统内部、特别是社院系统中,社会上的统战理论研究、宣传人员没有纳入进来。这次《条例》将社院培养对象明确为“统一战线人才”,则意味着社院培养对象不仅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还应包括统一战线其它方面代表人士,不仅是统战成员,还应包括各级统战干部及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宣传的人才,形成三支队伍齐头并进的局面。

二是意味着社院教育培养方式极大丰富。这次《条例》关于社院新定位中还有一个措词的变化,就是将过去的“培训”改为“培养”,虽一字之差,但内涵深刻,意味着社院今后在开展统战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时,决不仅仅只是办班、课堂讲授这样单一形式。首先是办班形式上,除了目前普遍实行的统战部门统一安排的计划班(主体班)外,今后应更多地尝试举办合作班、委托班,包括社院自主开发一些特色班次,面向统战成员、统战干部、统战研究宣传人才进行自主选学。其次是培训方式上,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外,今后应更多地采用现场教学、模拟教学、案例教学等现实针对性更强、学员参与度更大的教学方式。其三是培养载体上,除了办班这种基础形式外,社院更应成为开展统战活动的重要基地,经常性组织联谊交友、工作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通过活动,让统战人才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培养、增进共识,真正成为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部门。

三是意味着社院教育培养地位极大提高。在上个世纪,关于统战人才的教育培养,社院在许多时候可以说是唯一阵地。但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干部教育的发展,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渠道越来越多,党校、行政学院自不必说,就是国内高校仍至境外培训机构也经常可以见到统战系统组织的班次,由于这些培训机构在师资、设施等方面的天然优势,现在统战系统组织的培训越来越多在这些院校进行,在一些地方,象统战部长班、党派主委班已很少在社院进行,民主党派新成员培训班、新任政协委员培训班也基本上由党派、政协自行组织,不少社院陷入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境地。这次《条例》再次强调了社院作为统战各类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应该说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也就是说: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国内高校和境外培训机构不是不可以承担一些统战人才的培训任务,但是主要的培训毫无疑问应该在社院进行,这是由社院作为党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这一基本性质所决定。当然,这是中央的规定,社院实际能否做到这一点是下面我们要讨论的问题。

三、新定位如何实现——将来之举措

中央《条例》明确规定了社院应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定位已经明确,现实中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认为首先有一个评价标准问题,即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可称为“主阵地”,我认为至少应做到三个“80%”和一个“100%”:其一就是统战人才接受的各类统战性质的培训中至少有80%是在社院完成;其二就是社会上开设的各类统战方面课程至少有80%是由社院提供;其三就是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完成的统战理论政策研究文章至少有80%由社院教研人员完成;其四是作了实职、政治和社会安排的统战成员以及担任副科以上领导职务的统战干部100%应参加过社院的任职培训。要实现以上目标,我认为至少有以下五个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领导体制问题。这是当前社院主阵地建设过程中最不易提起但最不能回避的问题,因为领导体制是一个单位建设的核心,对于社院这种特殊性质的政治学院来说,尤其如此。目前社院领导体制呈现出一种奇怪的现象:在统战系统内部各个部门关系上,其它单位都很明确,全国上下一体,唯独社院是个例外:《条例》第2章第7条第8款规定: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对地方则没有规定,这是因为在此之前,多数地方社院尽管实际是统战部在领导,但名义上是受党委领导。这个问题究竟怎么看,我觉得还是要追根溯源,社院从最开始到如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这一定性都没有变,如果仅以此点,从理论逻辑上说,应是同级民主党派组织领导社院才最合适,如果民主党派缺乏这种能力,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政协则应是比较好的替代机构,这恐怕是当初中央社院为什么隶属全国政协,由政协常委会直接领导的原因。但基于中国政治现实,也基于社院其定性定位在后来实践中不断拓展,已远远超过当初单一联合党校,由各级党委领导也未尝不可,这更有利于推进社院的各项建设,而且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道理上也说得通,但统战部作为中共的一个部门,去直接领导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则显然说不通,当然中国政治实践中,党的领导许多时候是通过一个党委具体部门工作体现出来的,说统战部对社院工作实际起着指导作用也是现实。因此,我觉得在社院领导体制问题上,准确表述应是:统战部受党委委托,协助指导社会主义学院工作,领导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希望在《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修订中能把这一点明确下来。

二是班子配备问题。要把社院建设成为统战人才培养的主阵地,需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结构科学的领导核心。2003年中央统战部颁布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第12-14条对社院领导班子作了规定,其中第12条规定社院院长一般由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担任,副院长中应配备非中共领导干部,其人选应由党委统战部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提名;第13条规定,社院领导班子,由政治上坚定、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熟悉统战业务、懂得教育规律、具备一定管理经验的同志组成;第14条规定社院可成立院务咨询委员会,其成员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社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目前现实情况是: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社院院长的确多数是由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担任,但往往兼职居多,院里实际一把手往往是党组书记,副院长虽配备了党外同志,但甚少是与民主党派协商提名产生,最为关键的是全国社院班子成员中多数还是中共领导干部,而这其中多数又是由统战部内设处室负责人升任而来,他们之中确有既有丰富统战工作实践经验,又有理论政策水平的同志,但也不乏纯粹是为了解决级别问题,社院班子成员中上不了讲台的大有人在;至于院务咨询委员会,没有成立的恐是多数,就是成立了,实际发挥作用的也不多。在这种情况下,社院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主阵地,也的确不易。我想作为院长,除了由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担任外,最好还应是在一个地方享有盛誉的教育家,这在民主党派主委许多是由高校领导、专家兼任情况下并不难,党外副院长往往一般是管教学或科研工作,则一定应是有相当统战理论功底又深得教育规律的人,同时政治上要十分清醒坚定,在党与同心同德、同心同行、同心同向上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否则带来的负面影响会难以估量;对于中共领导干部而言,作为党组书记,往往是社院实际主持日常工作的主要领导,不仅应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浓郁的民主作风,还应有很高的政策水平和纯熟的共事能力,作为党员副院长,多数应是既有丰富的统战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深统战理论造诣的学者型或专业型领导干部;至于院务咨询委员会,则不仅是应普遍成立起来,更应有效运作起来,在人员构成上,则应扩大范围,可以统战部长或联系社院工作的副部长任委员会主任,成员不单是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还应包括统战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党委组织、宣传、人事、财政仍至党校、社科院负责人,唯有如此,“社院教育培养对象极大拓展”之目标才能实现。

三是师资队伍问题。要想成为主阵地,没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同样难以实现,现在各地社院,特别是省以下社院中,之所以班源流失严重,一个很基本原因就是因为社院师资水平上不去。参加社院培训的是统一战线各方面代表人士,其中不乏许多是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有的甚至是知名的学问大家,而近年充实到社院的年轻教师,由于我国高校中一般没有统战学专业,他们既没有深厚的统战理论政策功底,又没有丰富的统战工作实践经验,如何能给学员们上课?这就造成了目前社院普遍存在的现象:年轻老师普遍上不了讲台,特别是主体班讲台,得不到实践锻炼,实际授课老师大部分靠外请,长此下去,越来越多年轻老师失去了继续从教的信心,纷纷转岗搞行政工作,《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第40条要求“教学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但我估计全国各地社院很少能达到这一要求。要想真正成为主阵地,就得真正破解师资队伍建设这一难题,现实来看,只能两条腿走路:一是尽力提高专职队伍水准,努力为他们提供参与统战工作实践的机会,可以联系统战工作部门,让他们一年中至少有1/3时间到这些单位去挂职,一些层次不高班次的统战基础课尽可能安排他们上,争取在3-5年内70-80%的基础课由社院老师自己来上;二是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主要是三个来源:一是富有统战工作实践经验同时又有一定统战理论政策功底的统战部门中上层领导;二是统战成员中政治立场坚定、参政议政和合作共事能力强的代表人士;三是与统战工作实践联系密切、长期从事统战理论政策研究的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包括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科研单位中的相关人员。通过两只队伍建设,不仅能基本开足适应各类统战人才培训需求的各类课程,更能打造一批统战教学的名师品牌。

四是校园建设问题。要想成为主阵地,就需要培训规模有一个相应扩大。由于各地社院普遍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开始建设的,校园局促、规模较小、承载能力有限是普遍现象。要想成为主阵地,提高承载能力是当务之急,解决这个问题,同样可以两条腿走路:一条是可以采取与党校并建办法,即把社院与党校相邻建设,基本教学设施,可以两家共用,做到校园利用效率最大化;另一条就是统战培训资源较多的特大城市,还是应考虑建设独立的社院院区,按同时能承办3-4个班,学员150-200人次设计,全年培训规模达到5000人次,还可以考虑建设“网上社院”,把平时网上学习和在校集中学习结合起来。

五是教学组织问题。相比于党校培训,现在社院培训在教学组织上随意性太大,突出表现在:1、学员调训上的随意。中共党校的学员调训都是组织部年初下达计划,时间、人员一旦确定,各单位除极其特殊情况外,一般都应无条件执行,但现在社院学员调训情况却与此反差很大,尽管各地统战部门年初一般也转发社院提出的主体班次培训计划,可办班时间却是经常变化,人员更是不到开班就确定不下来,随便一个什么理

由就可以导致调训对象发生变化。2、课程设置上的随意。党校不管是什么班次,都要一个基本、相对固定的课程,再加上随时政形势变化,开设点相关课程,但社院办班,往往也是不到最后一刻,课程难以确定下来,往往是由委托办班单位主观意愿决定,社院自主权太小,由此表现出的是社院课程设置没有规矩和规律可言。3、教学方式上的随意。社院办学,在教学方式上往往喜欢跟风,干部教育甚至社会教育流行什么,就跟风什么,要么就是课堂讲授满堂灌,要么就是现场教学满地跑,始终形成不了自己相对稳定的教学特色。要想成为主阵地,就必须改变这三个“随意”,强调学员调训上的刚性,年初教学计划确定后,时间、人员也要确定下来,非有特殊情况不能改变;强调课程设置的相对稳定,每一个类型班,都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按照一定比例合理搭配;强调教学方式的科学搭配,课堂讲授、现场教学、互动研讨、参观考察应有一个基本搭配比例。最后还有一个学员参训的刚性要求,目前对统战成员到社院学习已有基本要求,还细进一步增强刚性,现在要突出解决的是统战干部问题,有的到统战部门工作多年,也未到社院学习过一次,我觉得有必要把到社院培训,作为统战干部任职资格要求,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能否真正贯彻落实,甚至决定了整个统一战线的面貌。

参考文献:

[1]燕天甲等主编.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辅导材料[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1990.

[2]中央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党政干部统一战线知识读本[M].北京:华文出版社,1999.

[3]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编.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问答[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1.

[4]关于人才及相关概念,参风徐军.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A].见:丁俊萍、宋俭.高校统战工作研究[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2009.

责任编辑:张颖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3562(2016)01-0012-06

收稿日期:2015-05-02

作者简介:徐军,男,博士,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湖北武汉,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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