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与工会
2016-03-15
工会信息 2016年25期
党政与工会
山东省政协调研《工会法》和《山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落实情况
山东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张犁报道近日,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翟鲁宁带领调研组赴滨州、东营两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调研。
在滨州、东营两地,调研组分别听取了两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就贯彻实施《工会法》及《实施办法》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基层企业调研。调研组认为,两市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在扩大组织覆盖面、拓宽维权渠道、拨缴工会经费、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具有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活动丰富、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三个特点。
调研组还提出如下要求:
要提高对贯彻实施《工会法》及《实施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领导特别是政府部门和企业行政要提高对《工会法》及《实施办法》地位和效力的认识,全力支持工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场所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工会与同级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系制度,发挥工会在推进立法、执法检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做到工会工作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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