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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病理生理学综合实验教学探讨

2016-03-15张立民张国徽金春亭

关键词:实验性法医学肺水肿

张立民,郭 颖,张国徽,姜 华,金春亭

(1.河北北方学院病理生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河北 张家口 075000;2.河北北方学院法医系,河北 张家口 075000)

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病理生理学综合实验教学探讨

张立民1,郭 颖2,张国徽2,姜 华1,金春亭2

(1.河北北方学院病理生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河北 张家口 075000;2.河北北方学院法医系,河北 张家口 075000)

教学改革;法医学;病理生理学;综合实验

中国法医学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备基本的医学理论及系统的法医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政法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保险公司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学习的主干课程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学及法医学[1-2]。一名优秀的法医工作者必须具备扎实的医学功底,这就要求学生在医学理论学习过程中不仅要掌握基础医学课程,还要掌握临床医学相关课程。病理生理学是基础医学的主干课程,又是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重要桥梁课程。病理生理学的实验课让学生自己动手操作建立疾病模型,观察、思考及分析实验结果,进而验证理论知识,将抽象的理论知识感性化,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为今后的临床实践打下坚实基础,上好病理生理学实验课有助于法医学学生对医学知识的理解。

1 综合实验教学改革背景

我校法医专业病理生理学实验课程有家兔实验性肺水肿、小鼠实验性缺氧、家兔失血性休克及抢救及急性肾功能衰竭4个实验,通过实验教学旨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法医学专业特点,我们对2012级法医专业学生病理生理学实验课中的家兔实验性肺水肿这一实验内容由单纯的机能观察改革为综合性的创新性实验操作。肺脏相关的法医学鉴定,无论是活体还是尸检均是法医工作者较常涉及的工作内容,活体鉴定如肺挫裂伤、外伤致血气胸、创伤性湿肺;尸检中对肺动脉栓塞、新生儿肺出血致死亡、新生儿肺透明膜病致死亡及损伤后肺结核致死亡等的鉴定必须基于对肺脏大体解剖、组织结构、功能代谢及疾病状态下肺脏的病理形态、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归的规律有清晰的了解,并结合辅助检查和影像学证据做出结论[3]。法医鉴定工作中,需对尸检标本大体观察,进一步制作病理切片,从更微观的角度寻找导致死亡的证据,并以此做出合理的假设和推测。这时不仅要求法医工作者对疾病发生机制有清晰的了解,同时还要具备制作和阅读病理切片进行的形态学观察和分析的能力[4]。鉴于肺脏在法医学鉴定工作中的重要性及制作病理切片在尸检中的重要价值,我们将家兔实验性肺水肿实验教学内容重新设计,从培养学生理论修养、实践技能和创新思维出发,将机能实验和形态学观察结合,开展综合性实验探索。

2 综合实验教学改革内容

以往对法医学专业学生家兔实验性肺水肿的授课主要讲授水肿基本理论,水肿发生的主要机制[5]。实验中通过大量快速输液造成血管内流体静脉压迅速升高,同时大量晶体液进入体内,血浆蛋白稀释,胶体渗透压下降,输注肾上腺素引起外周血管收缩,体循环血液向肺循环转移增大了血管内流体静压,血管内向血管外的有效滤过压大大增加,血浆由血管内渗出到肺间质、甚至肺泡腔,液体在肺内积聚,影响肺的呼吸功能。实验过程着重于让学生观察肺水肿发生过程中呼吸、心率、中心静脉压的变化及肺部湿罗音的表现。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简单重复就能出现实验结果。但是这些功能和代谢的改变及临床现象发生的形态学基础却很模糊,和病理学知识脱节。因此,家兔实验性肺水肿实验课重新设计的重点在于将急性肺水肿发生机能代谢的改变延伸至这些改变的病理学基础是什么。

新设计的家兔实验性肺水肿实验课的内容包括原有的家兔急性肺水肿疾病模型复制,让学生观察和测量肺水肿发生过程中机体机能和代谢的改变及肺水肿的临床表现,测量肺水肿发生后肺系数的变化。在指导老师和病理技师的帮助下,取组织甲醛固定、梯度酒精脱水、石蜡包埋、切片、HE染色,比较肺水肿肺组织和正常肺组织的组织形态学差异,启发学生分析肺水肿发生过程中机能和代谢的改变与病理形态学改变之间的关系。实验报告要求学生附病理片观察结果,对实验机制的讨论按照医学论文的要求书写,丰富了实验报告内容。新设计的家兔实验性肺水肿综合实验将机能实验和形态学观察结合起来,设立实际需要的情景模式,让学生在需要的驱动下,掌握一些病理学的基本技能,为今后的专业实践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实验效果来看,改革是成功的。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观能动性显著提高。和未进行综合性试验改革的其他专业学生及往届法医学专业学生比较,实验报告的认真程度、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分析问题的深度都明显提高。

3 结 论

综合实验改革将机能和形态学实验联系起来,在培养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让学生能动的掌握一些基本技能,为学生树立了医学知识的体系观念,培养学生在类似肺水肿样的情境模式中如何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1]李剑波,刘云,唐任宽.法医学研究生教育现状与对策[J].医学教育探索,2006,5(5):413-414.

[2]喻林升,韩军鸽.温州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的开展[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6(11):37-37.

[3]孙凯,陈宇.肺挫伤的法医学鉴定[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3,28(1):s62-63.

[4]程杰,赵晓东.新生儿肺出血死亡的法医学鉴定[J].法医学杂志,2002,18(2):95-95.

[5]王建枝,殷莲华.病理生理学[M].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22-26.

[责任编辑:李蓟龙]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No.2012GJJG102)

张立民(1984-),男,硕士,助理研究员,从事病理生理学科研和实验教学工作。

张国徽(1966-),男,河北迁西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法医学教学、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

R-4

C

10.3969/j.issn.1673-1492.2016.12.023

来稿日期: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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