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2016-03-15曹桂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曹桂芝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 长沙 410006)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曹桂芝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 长沙 410006)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始于本世纪初,我们选择了一种不同于西方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在短短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前期探索、试点建设、统筹共建和全面建设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目前为止,社会信用体系的架构已初步成型,但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目标尚远。要实现此目标,还需坚定信念,多管齐下,打通“最后几公里”。
社会信用体系 失信行为 联合惩戒 征信
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200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纳入政府重要工作任务之中,正式开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步。
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历程进程
信用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信用专指在经济交换中,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建约、履约能力;广义的信用则泛指人们在整个社会交往活动中所呈现的诚实守信能力,除了包括信用主体在经济信用交易中的建约、履约能力,还包括其在其他社会交往活动中遵守社会法律制度、行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能力。相应地,社会信用体系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指作用于经济交往领域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解决的是经济交易中的信用安全问题;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则指作用于整个社会交往领域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解决的是包括经济交往在内的整个社会交往的信用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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