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水污染防治法》大修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拟公布

2016-03-14

化学分析计量 2016年4期
关键词:防治法大修主管部门



《水污染防治法》大修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拟公布

不久前,环保部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是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来第3次大修,距上次重修已有8年。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增加了八方面的预防性规定。草案提出,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要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此外,草案还提出,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支持受害人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1)对水污染物风险管理。

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新增了八方面预防性规定,包括建立健全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和机制,建立江河流域生态流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合理水位保障制度、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等。

此外,“草案”还要求: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2)增加农村水污染治理规定。

较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增加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规定。草案提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渔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水污染防治工作。

对于化肥和农药的施用,草案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草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鼓励采取生态措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防止造成水污染。

(3)设专章强调公众参与。

草案中明确,对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和依法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草案还规定,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或者多个排污方排污使同一水体受到污染,遭受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起诉要求作为共同诉讼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共同诉讼受理。

(中国分析计量网)

猜你喜欢

防治法大修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9月1日起实行
《安徽园林》通过省主管部门年审
养心殿大修的故事
我国环境立法的演变
首次大修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启修订模式
茂名式大修
对太湖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