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与低碳金融的发展
2016-03-13万怡挺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6年4期
万怡挺
(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工作站,上海 200336)
《京都议定书》与低碳金融的发展
万怡挺
(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工作站,上海200336)
【摘要】低碳金融包括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所有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2005年开始生效的《京都议定书》是全球气候变化的里程碑。2016年4月《巴黎协议》的正式签署将进一步推动全球低碳金融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全球低碳金融市场也必将通过市场机制为人类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作出实质性的贡献。
【关键词】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京都议定书;低碳金融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发展低碳经济的若干机制,并明确了第一承诺期(2008年至2012年)的减排量和时间表,这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的里程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中的国家(均为发达国家)在第一承诺期应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各国责任各异,如欧盟须减排8%,日本减排6%,俄罗斯0减排,澳大利亚可增排8%等。美国在2001年退出《京都议定书》,至今尚未承担强制性的减排义务。2001年,《框架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召开,通过了具体落实《京都议定书》的《马拉喀什文件》。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在全球范围内以强制性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欧盟等发达国家开始履行减排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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