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需协同严加管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发展的势头
2016-03-13李晓亮环境保护部规划院北京100012
黑龙江环境通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污染
李晓亮(环境保护部规划院 北京 100012)
李 京(北京开放大学 北京 100081)
曹凤中(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1)
我国需协同严加管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发展的势头
李晓亮(环境保护部规划院 北京 100012)
李 京(北京开放大学 北京 100081)
曹凤中(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1)
2015年我国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达到了3000万t以上,超过了SO2、NOx、PM的排放量,已成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环境保护部已经采取强制性措施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VOCs污染治理奖励办法;颁布地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加大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治理力度。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协同探讨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环境;政策;管控
我国大气污染形势非常严峻。当前大气污染已经是煤烟型污染和光化学烟雾共同构成的复合型污染,二次污染是必须注意、预防和控制的重要对象。据测算,2015年我国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达到了3000万t以上,超过了SO2、NOx、PM的排放量,已成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而且也已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和地区的VOCs排放量。
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
1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与臭氧的危害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很明显,当居室中VOC浓度超过一定浓度时,在短时间内人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乏力;严重时会抽搐、昏迷、记忆力减退。VOC伤害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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