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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最新政策解读

2016-03-13文字整理周洋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6年5期

文字整理|本刊记者 周洋



工伤保险最新政策解读

文字整理|本刊记者 周洋

退休返聘职工发生工伤,能不能走工伤保险报销?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算工伤,那么“上下班途中”该如何界定?

日前,人社部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一些具体问题。

丧葬补助怎么选?

按照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能符合两种待遇:一种是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另一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这两种待遇能同时享受吗?意见明确,同时符合这两种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新发生的费用”如何理解?

针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提到的“新发生的费用”,意见指出,这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单位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该如何理赔?

意见指出,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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