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机构基层水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思考
——以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为例
2016-03-13靳利翠
海河水利 2016年2期
靳利翠,王 磊
(1.河北工程大学,河北 邯郸 056006;2.海河水利委员会漳河上游管理局,河北 邯郸 056006)
流域机构基层水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思考
——以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为例
靳利翠1,王磊2
(1.河北工程大学,河北 邯郸056006;2.海河水利委员会漳河上游管理局,河北 邯郸056006)
摘 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水资源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由此带来的水资源冲突特别是跨界水资源冲突也随之表现出时代特征。解决跨界水资源冲突,必然要求提高居中协调者、直接参与者的水政执法能力。通过对作为基层流域机构的漳河上游管理局提升基层水政执法能力的剖析,提出进一步提升能力的思考。
关键词:流域机构;漳河上游;水政执法
1 前言
近年来,随着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不断巩固和中央治水新方针的不断实施,流域机构基层水政执法能力建设面临着新的考验。海河水利委员会漳河上游管理局(以下简称漳河上游局)大力推进严格执法,为“和谐流域、美丽漳河”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对我国流域机构基层水政执法能力建设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水政执法能力建设现状
2.1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概况
漳河上游局现有水政总队1支,下辖4个支队。其中,总队人员18人,一支队3人,二支队3人,三支队3人,清漳河支队5人(2011年成立),总计32人。
2.2深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水政监察职责
(1)强化组织建设,切实落实责任。漳河上游局党委高度重视水政监察工作,把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调处水事纠纷工作亲自抓,制定了《海委漳河上游局年度依法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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