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规范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示
2016-03-13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6年1期
福建省:规范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示
自2016年1月1日起,福建省将在安全生产领域确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谁许可、谁处罚、谁公示、谁负责”和“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相关信息将分级分行业公示。
由福建省政府安委办印发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施方案》明确,公示对象包含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求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到“信用福建”网站进行公示(“七日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期为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