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视角下的环评发展建议
2016-03-13林宇刘长兵李广涛吴世红
环境影响评价 2016年4期
林宇,刘长兵,李广涛,吴世红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水路交通环境保护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天津 300456)
新环保法视角下的环评发展建议
林宇,刘长兵,李广涛,吴世红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水路交通环境保护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天津300456)
摘要:结合目前环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比2015年1月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和1989年颁布实施的旧环保法,筛选出新环保法中与环评密切相关的修订内容,针对新环保法提出的执行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预防与防范、量化环境经济损益等要求,提出深入推进规划环评、充分利用环境司法机制、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等新环保法视角下促进环评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发展;建议
2015年1月,被社会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对照1989年版本的《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旧环保法),法律文本的篇幅由6章47条扩展为7章70条,涉及重大修改的条目多达30余条,修订的内容涉及执法原则、环境监督与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与手段、污染物防治与控制、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新环保法的重点修订条目中,既包括类似第1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样对环评起原则指导作用的内容,也包括第19条“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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