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其对母婴结局的影响
2016-03-13杨煜霞闵娟张艳萍袁贵红丁德先王丽娜
海南医学 2016年15期
杨煜霞,闵娟,张艳萍,袁贵红,丁德先,王丽娜
(1.深圳市坪山新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广东 深圳 518122;2.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妇产科,广东 深圳 518121;3.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广东 深圳 518123)
妊娠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其对母婴结局的影响
杨煜霞1,闵娟1,张艳萍1,袁贵红1,丁德先2,王丽娜3
(1.深圳市坪山新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广东 深圳 518122;2.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妇产科,广东 深圳 518121;3.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广东 深圳 518123)
目的 探讨妊娠意愿的影响因素和妊娠意愿对围产期孕产妇及婴儿健康情况的影响。方法 将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于我院及协作单位接受住院治疗的826例孕妇纳入研究,其中意愿妊娠组547例,非意愿妊娠组279例。在不受家属及医护人员干扰的情况下患者完成问卷调查,分析年龄、职业、居住地、是否多性伴侣、是否未婚同居、是否强迫性行为和首次性行为年龄等影响妊娠意愿的因素,分析意愿与非意愿妊娠对母婴健康(定期产前保健、坚持母乳喂养、早产率、低体重患儿率、罹患严重疾病和死亡率)的影响。结果 在对年龄、职业、居住地、初次性行为年龄、性伴侣人数、未婚同居和强迫性行为进行单因素分析后发现:居住地对非意愿妊娠无影响(P>0.05),而年龄、职业、初次性行为年龄小于18岁、性伴侣人数超过2人、未婚同居和强迫性行为是影响非意愿妊娠的重要因素(P<0.05);以发生非意愿妊娠与否为因变量,以筛选出的影响因素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后发现:是否为学生、多性伴侣和强迫性行为及居住地对非意愿妊娠无影响(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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