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三板市场交易制度分析
2016-03-13山东省烟台市徐睿智
中国商论 2016年28期
关键词:制度
山东省烟台市 徐睿智
我国新三板市场交易制度分析
山东省烟台市 徐睿智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较为迅速,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快,对我国资本的增长贡献了很大一部分力量,因此中小微企业的力量越来越不容小觑。新三板的建立和发展是我国场外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虽然新三板市场建立较晚,但是发展迅速,越来越受到重视,并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我国新三板市场虽然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其各方面都不够完善,还处于初步阶段,所以,本文对新三板市场交易制度的分析对市场发展有重要意义。
新三板 交易制度 做市商
1 我国新三板市场概况
1.1新三板的定义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其为“新三板”。
1.2新三板的特征
(1)区别于上交所及深交所上市公司。挂牌门槛低,没有财务指标方面的要求;在审核机构上,股东人数在挂牌前未超过200人的,不需要证监会审核,如果超过200人,证监会会简化审核;项目周期较短,从签订保密协议到挂牌成功一般只需6~9个月;成本低,中介费较低,审核容忍度较高。
(2)区别于区域股权交易系统挂牌公司。公司没有股东人数上的限制,股权可以分散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都可以参与交易,二级市场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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