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标识的法制探讨
2016-03-12宋才发
党政研究 2016年1期
〔摘要〕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简称,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规范标识。中华民族概念具有极为丰富而深刻的内涵。56个民族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的民族复合体,是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树立宪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至上理念是构建民族法治体系的关键,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与统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中华民族的团结与统一要靠56个民族共同维护。
〔关键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民族复合体;民族共同体;民族认同;国家认同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1-0085-08
一、中国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标识
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简称。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革命斗争,于1949年10月1日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志着中华民族获得了完全的独立和彻底的解放,胜利地完成了构建现代国家的历史性任务。然而古代中国只有王朝的理念而没有现代国家的理念,构建以“主权、疆域和人口”为基本要素的现代国家的观念是欧洲的舶来品。“中国”二字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现代民族国家规范的、标准的简称。根据1945年6月26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在美国旧金山签署、10月24日生效的《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官方的工作语言为汉语、英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和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其中,在联合国官方通用的语言文字英文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文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标准缩写是“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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