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管理活动中的公平正义
2016-03-11黄庭坚
经营者 2016年23期
黄庭坚
浅析企业管理活动中的公平正义
黄庭坚
以价值判断为主或者以事实陈述为主,马克思和胡锦涛关于企业管理活动的话语体系有明显的区别。生产组织活动、利益分配活动、思想控制活动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三项主要内容和程序,法律规范、生产力水平、主观认知是评价公平正义的三项主要标准。对企业管理活动中有没有公平正义的主要分析结论认为:生产组织活动以提高劳动效率、提升生产力水平为公平正义;利益分配活动和思想控制活动要以企业员工的认可和接受为公平正义,否则就是非公平正义的;每个企业管理活动的当事人拥有价值评判的权利。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活动 公平正义
一、处理问题的两种角度
马克思曾用“盗窃”“偷窃”“窃取”“夺取”“抢劫”“掠夺”“篡夺”“榨取”“诡计”“吸血鬼”等很多类似词汇来描述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并曾强烈谴责资本的贪婪本性。他强烈谴责资产阶级“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冷酷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蔽着的剥削。”[1]马克思认为工人的活劳动在雇佣劳动制度中的意义在于“它使对象化的死的劳动增值价值,赋予死劳动以活的灵魂,但与此同时也丧失了它自己的灵魂,结果,一方面把已创造的财富变成了他人的财富,另一方面只是把活劳动能力的贫穷留给自己。”[2]他指出资本和劳动这种关系的后果是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资本家和工人间的鸿沟也越来越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