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的必要性
2016-03-11刘少玲
经营者 2016年23期
刘少玲
论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的必要性
刘少玲
近年来,“三农”问题日益突显,农村金融问题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也成了国内学者研究的热点。何广文(2009)[1]的研究从我国金融组织架构体系入手,提出要构建需求导向型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必须要先解决现有产品严重滞后于需求这一主要问题;不同的金融组织及产品服务应满足不同的金融需求。汪三贵(2010)研究的重点集中在对贫困农户的信贷情况、需求、供给、影响因素进行探索,认为通过正常渠道大多数农户是能够获得正规信贷的,但额度有限,许多农户不愿以任何利率借款;说明市场化进程缓慢,增加贫困地区农户获得信贷资源并不能促进非农活动的发展,这也是小额信贷项目面临的最大挑战。高帆(2008)[2]则从“农村金融抑制的思路是如何开展的”这一方面进行研究,使人们从供给角度出发;其同样对问题集中的农村金融的供需均衡问题进行了分析。
农村金融 研究成果 现状 问题 策略选择 分析
201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建成全面小康的重要途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针对中低收入农户的现实需求,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基础工作,在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其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本文从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和现状出发,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诸多缺陷和问题,希望通过国家、地方、企业以及农民自身各方面的政策执行和调整,逐步完善与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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