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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的阶层流动与阶级意识问题

2016-03-09王浩斌

王浩斌

(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社会转型期的阶层流动与阶级意识问题

王浩斌

(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从社会转型角度来看,中国社会的阶层构成变化与社会分层问题,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调整直接相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到经济建设上来,中国社会阶层格局发生重组,其中最主要的是出现一个新兴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私营企业主与不法政府官员所形成的官商勾结,是导致社会仇富心理的一个重要原因。而私营经济发展为进城的民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工潮和城市底层社会。此外,随着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力度的加大和下岗潮,工人阶级内部开始产生分化。相对于外来的打工者,城市下岗工人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并不是最低的,但城市下岗工人的阶级意识却远远强于外来打工者。面对社会的分化与多元化,今天的中国需要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凝聚共识、整合社会各阶层意志,以重塑国家意志与民族精神。

社会转型;社会流动;阶级意识;群体心理;底层社会;阶层流动

近年来,关于社会群体之间冲突的研究构成社会学一个热点问题,许多学者从经验研究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取得不少丰硕成果。然而,从一个更大的研究视野来看,我们需要一个“总体性”的视角并站在中国的社会转型与历史变迁的高度才能看清楚这个问题。从社会转型角度来看,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变化与社会分层问题,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党与执政党这双重角色之间的历史转换以及相应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调整直接相关。在毛泽东时代,阶级意识更主要的是表现为一种基于政党意识形态所“召唤”出来的政治想象和革命话语,而当时的平均主义政策取向和制度安排,一方面有效地维持工人阶级内部的认同,解决了社会公平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却带来了缺乏效率、束缚社会自身创造力的弊端。改革开放以来,平均主义的打破使阶层之间的差别拉大。由于改革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各种群体之间的利益格局调整,从而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和阶级意识,这个时候阶级问题才真正地进入人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参与改革利益分配的群体成为富有的阶层,由于经济力量壮大,这个富有阶层的社会精英意识开始凸显,对政治开始有了自己的理解和意图。而在改革当中由于无法参与利益分配,从而导致利益受损的下岗工人落入到社会底层,他们由于利益的损失和贫富的巨大差距,萌生了朦胧的阶级意识,并由此引发集体行动。阶层差别开始向阶级差异悄然发生变化,其最主要的体现是贫富差距拉大而产生社会“仇富”心理,阶级差别与阶级意识也在此社会心理背景下逐渐萌生。这对于中国社会凝聚共识、重塑国家意志与民族精神构成了一定的挑战,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

一、先富起来并向上流动的私营企业主阶层

新中国建立后,为了体现共产主义精神和公有体制,国家在城市实行了全民所有的产权制度,在农村实行了集体所有的产权制度。然而,这一公有产权制度的建构并不是毫无阻力的,姓公和姓私、姓社与姓资的“道路之争”一直贯穿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在城市建立了国营企业,在农村建立了人民公社,这些办法曾被认为是走向共产主义的桥梁。但人民公社建立后并没有有效地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加上不久后出现的自然灾害,多种因素交织导致了农民生活困难。这些问题引发了党内对此的反思,认为这“不仅是天灾,更是人祸”——制度层面上存在问题。在此背景下,出现了围绕中国现代化建设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的所谓“路线斗争”问题。随着斗争的加剧,路线斗争上升为“阶级斗争”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反“右”斗争,其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便是试图取消市场经济。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极大地减轻了社会各阶层在政治上的压力,而原先被打成右派的人也纷纷摘掉帽子。以小岗村为代表的中国农民,为了生存,充分发挥了底层社会的创新精神,开始了大胆的尝试,实行土地承包。随着土地承包制获得国家的认同,承包制这一底层创新与顶层设计结合起来,推动了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的改革与调整。

与此同时,一个最重要的、对中国社会影响最大的变化是,一种体制外的经济力量——私营企业的崛起。这是“社会松绑”、民间“野蛮成长”的必然结果。这种体制的转型导致了中国社会阶层格局发生重组,其中最主要的是出现一个新兴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与中国的城乡改革相一致的是,这一私营企业主阶层主要是由两种经济发展模式所造就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是国有经济体制之外的农村乡镇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另一种发展模式是城市国有或集体企业内部的承包制度。

农村的乡镇企业,以苏南的乡镇企业和天津的大邱庄以及河南漯河的南街村等为典型。在“社会松绑”的背景下,城里的集体企业也开始迅速发展,一部分挂靠农村和城市集体企业的私营企业则以一种“野蛮成长”的方式茁壮成长,如希望集团的刘氏兄弟、万科的王石、联想集团的柳传志、娃哈哈集团的宗庆后等在创业初期都是把自己的企业挂靠在乡镇企业或集团企业中①正是由于这些企业以挂靠集体企业或国企的方式获得合法身份,给后来的企业产权界定带来一系列问题。,以这种方式获得一个发展所必需的合法身份。

这些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由于处在国有经济体制之外,身份不明确,产权也不清晰,其早期发展模式只能是“摸石头过河”和“打擦边球”,与这种发展方式相对应的心态便是时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在改革开放之初,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民间社会,对于如何采取摸石头过河的探索模式,对于许多新现象和新问题都还没有定论。傅高义认为,“1978年时,邓小平对于如何做到民富国强并无清晰的蓝图,他承认‘只能摸石头过河’,并且一再重复这句如今已广为人知的话”[1]18。这种认识上的模糊和发展思路的不确定,导致这些先富起来的私营企业主充满了不安全感。换言之,他们没有获得一个“名分”,他们之所以把自己创办的企业挂靠在国企或集体企业的名下,就是为了获得一个合法的身份。名不正则言不顺,许多人表现出对自己社会身份、地位的怀疑和不安。当中有一些人还经历过以前的政治运动,不免心有余悸。因此,他们的心态更多是保平安、不出事,既不可能、也没有胆子提出明确的政治参与要求。

随着国家层面和学术界与理论界对市场经济体制认识的不断深入,对私营经济的政策也在不断调整,特别是1992年以后,不仅明确了市场经济的地位,而且承认私营企业主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大大提升了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社会地位,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与此同时,下海经商的人不仅多了起来,而且文化层次也高了许多,这实际上预示着这个阶层开始形成自己的阶级意识。按这一时代的亲历者任志强的说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大多数人希望能进入旱涝保收的体制内,机关不行就事业单位,国有不行就大集体,只有少数的人敢于下海闯世界,剩下的则是哪都去不了而不得不在‘海’里求生存的人群。1989年之后,许多人争取从‘海’里上岸,寻找一种安全保护。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之后,则出现了新一轮下海的浪潮,这轮下海‘打鱼’的,不是那些失业和待业者,反而是大量已有一定社会地位,有稳定的工作,甚至是有一定的官职的人群,他们抛弃了稳定的工作,抛弃了官位,要在‘大海’中冲向‘彼岸’了”[2]118。任志强的说法,十分形象地反映了人们在1980年代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经商,到1990年代争先恐后、奋不顾身地下海之社会心理转变。

在1992年的进一步市场化之后,私营企业主的经济实力普遍提高,许多人从之前的小打小闹、市场经济中的小舢舨发展成航空母舰,无论是规模还是实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的民营企业层出不穷。据统计,到2002年底,“私有经济就业总量已达到1.6亿……总量已经相当于国有及城镇集体单位全部就业的两倍。可以说,过去十年,在就业方面,中国的私有经济与公有经济是静悄悄地换了位,私有经济已经开始主导中国的就业!这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根本性变化”[3]101。随着实力的增加,对地方经济贡献的增加,以及由于改革所导致的中央与地方利益的调整和分化,私营经济在地方政府那里就有了一定的博弈能力和话语权。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开放所迎来的“资本的年代”,这些人由于坐拥资本而成为新贵。私营企业主阶层也由原来的游离于体制之外,转而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座上宾。在这个不断博弈的过程中,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自我感知和自我评价也随之提高。他们在自我认知提高的基础上,萌生出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许多人在媒体上高调亮相,名人开微博,坐拥众多粉丝,时不时发表惊人之语,成为他们政治参与的一种另类方式——体制外的方式。而随着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和鼓励,他们的政治地位也在稳定上升,许多人成为人大、政协委员,从而获得了一些体制内的政治参与渠道。《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显示,17%的私营企业主是各级人大代表、35%的私营企业主是各级政协委员[3]101。

经济实力的增强、政治参与方式的获得,使得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自我意识在不断博弈的过程中愈发强烈起来,而坊间传闻的富人之间定期聚会的“富人俱乐部”则为此提供了社会与组织基础。一些企业主还拿出大量金钱,成立基金会,招揽人才进行政策研究,使他们原先比较感性和模糊的自我意识,上升到理性思考的层面,有些甚至还具备了“理论形态”。

然而,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国家始终是决定性的力量,国家也从来没有放弃对关乎国计民生产业的控制,国有大型企业也从来没有从这些产业中退出。无论是在经济总量上,还是在资源调度能力上,与大型国有企业相比,民营经济的力量则显得十分脆弱;与此同时,面对强大的政府,民企还需要小心谨慎做人做事,最好是能找到靠山。用当今流行的话语来表达就是,要听党的话、要讲政治。由于民企不得不与政治打交道,有时甚至还要依附于政治。因此,作为民营经济的私营企业主,当他们的上层精英获得经济地位之后,就会谋求政治地位,以维护自己的长远利益,由于民企的着眼点与政府不完全一致,他们有时在谋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会与政府产生冲突。任志强在回忆录中曾说到一件意味深长的事情,在2005年左右,政府面对房价上涨的压力和调控政策未取得管理层预期的效果,“暗查一些开发商的经营情况,希望能查出这些企业的违规、违章等各种行为,用这些小辫子控制这些开发企业,并借以维护市场。尤其是一些常对建设部的政策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更是被……列入严查的‘黑名单’”[2]213。在企业与政府博弈的背景下,私营企业主所代表的这个阶级,具有双重和矛盾的意识形态与心理:一方面由于经济力量的增强促进了阶级意识的生长与独立,希望获得独立的、不受政治影响的私有产权,并试图影响社会和谋求政治权力,许多民企积极资助各种各样的政治经济改革研究课题,便是这种心态的反映;另一方面,私营企业主总担心被抓小辫子,而且始终还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私企的原罪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楚、市场游戏规则不确定,许多私营企业主在“摸石头过河”、甚至“野蛮成长”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就可能“闯红线”,一不注意就会“犯规”,由此产生一定数量的产权纠纷和经济犯罪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完全依靠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可能无法解决,便只能由党和政府来协调处理,这是民企先天不足所造成的“软肋”,这使他们不得不与政治发生关系,甚至依附于政治上的靠山,表现出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

由于私营企业主要寻求政治上的靠山,此外,也有一些私营企业主利用经济上的优势来影响政府的政策决策,使政策向着有利于私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倾斜,因此,私营企业无论大小,都不得不与政府建立密切的关系,于是便出现了所谓的官商勾结成的利益集团,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秩序,这正是导致社会仇富心理的一个客观原因。虽然私营企业主与政府建立联系是一个不得已的做法,用万达老板王健林的话来表达则是:“亲近政府,远离政治”,这其实也反映出他们的一种矛盾心态,在中国做生意既要利用政府的力量,但又害怕卷入政治斗争。从某种意义上说,想要亲近政府,但又远离政治,只是一种理想,并不现实。在中国,完全的市场化只是一种市场原教旨主义者的乌托邦想象,这并非仅仅因为政府会用看得见的手对市场进行调控,而且还因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作为后发国家的企业在参与国际化竞争时,需要政府的力量作为支撑,一个完全按市场化逻辑发展的企业很能做大做强。一个完全市场化的、没有政治背景的企业很难做大。然而,亲近政府,就难免有官商勾结之嫌疑;而政府出于提高经济业绩的考虑,也会去结交商人,政治经济精英结盟似乎顺理成章,而部分缺乏共产主义信仰的腐败官员则借此机会谋取个人私利。

无论是出于安全谨慎的考虑,还是出于垄断利益的需要,这种不法的政商关系都是相对秘密的,仅限于小圈子内,不可能对社会公众开放。因此,政治与资本的关系就会被社会民众简单和直观地理解成一个排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集团。“政府与商业的紧密联系导致了党政官员的腐败”,“普通公民看到党政官员积累了大量财富,并且难以相信他们会自我约束。久而久之,人们开始认识他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体制对他们不公”[4]146-147。这使得先富起来的老板与腐败的官员一起,成为社会民众的众矢之的,社会矛盾的焦点也往往指向他们。其实,无论是仇富还是仇官的社会心理,其矛头的最初指向主要是这种小圈子和少部分人——由不法商人和腐败官员勾结所组成的政商利益圈子,而不是整个政治经济精英群体。不过,随着阶级分化和社会对立情绪的激化,仇富与仇官的心理可能会蔓延到社会上,其怨恨的心理对象会投射到政府和整个私营企业主阶层身上,从而导致激烈的社会冲突。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与城市底层社会

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使得率先开放的东部城市在国家经济版图中迅速崛起,从而引发从农村向城市、从西部向东部流动的打工潮。1958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将全国人口分成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大类,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就此建立,在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发展出一系列的社会福利制度,城乡差别由此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化就是城市化,现代人就是城市动物。世博会的口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十分形象地体现了城市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决定性意义。因此,城市的发展在经济建设中意义重大,我国工业产值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大部分来自城市,特别是来自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群。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三角、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以京津为核心的环渤海圈等城市群创造将近一半的国民产值,吸纳了全国大部分的新增劳动力就业。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收入水平与生产效率密切相关,由于城市的生产效率远远高于农村,因此,城市的收入也大大高于农村,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这种城乡二元的经济结构和收入差别,吸引了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从欠发达的西部向东部沿海流动,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工潮。

与此同时,农民在家庭土地承包制下所获得的土地资源收入是十分有限的,一般一个家庭只有几亩地,按照每亩地的种田收入1000元来计算,家庭收入不过是几千元。因此,土地承包制只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想要挣钱,只能选择出来打工。同时,土地承包制显然使农产品数量和品种增加,但由于农村市场没有形成,出现了农产品销售问题。与此同时,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当中央政府不断扩大整个税收蛋糕的享有份额时,地方政府的享有份额却下降了”,而“当中央向地方政府汲取财富时,后者就从农民身上汲取财富。不法和违规的掠夺,大量地加重了农民负担”[4]154。农民由于种田收入低下,而负担加重,因此不得不走向出来打工挣钱这条路。农民收入水平的低下和城市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与收入水平,这两种合力共同作用,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工潮。

在城市中,国有经济之外的私营经济发展,也为进城的民工提供了就业机会。由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外贸、投资和内需三驾马车拉动的,其中,外贸和投资的占比很大,因此,打工一族主要是由外贸工厂工人和建筑工地的民工组成。内需主要集中在服务行业,如饭店服务员、家政保姆等,主要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无论是建筑、外贸还是服务行业,要么是受到垄断力量的盘剥;要么是由于处在国际劳动分工和产业链的低端,受到国际资本的压榨,导致利润相对较少,所谓“养猪的不如卖猪的”这一形象说法正反映了中国产业在价值链中的不利位置。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本来利润就非常低,要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优势,只能压低工人的工资和降低成本,否则就很难生存,这些因素导致了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较低下。此外,再加上中国人口多,劳动力供应充分,民工的工资水平难以提高①这几年由于农村条件好了,许多打工的回家创业,导致劳动力供应减少,工资水平上涨,有些行业的打工者收入可能可以支撑他们在城市安家落户,这就是所谓的“无产阶级的市民化”(伯恩斯坦语),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在此讨论范围之中。。

在这些工厂中工作的农民工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只能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加班来获取较高的收入,同时要尽量压缩生活开支,只有这样,打工一年下来才能攒到钱。不过,这些通过辛苦劳动和省吃俭用所积攒的那一点钱,根本无法支付他们在城市安家的高昂成本,正如当年刘禹锡对来长安闯荡的白居易所说的,“长安米贵,居之不易”。因此,对于打工者来说,城市虽好,但“居之不易”,因此他们对打工都不抱长远的打算,对所打工的城市也没有归属感,往往是哪里有钱挣就到哪里打工。在心理上,由于农民在城市打工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歧视,他们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在迁移、居住、受教育等方面的市民待遇,与“城里人”差距很大,城市精英有明显的优越感,而外来打工者则有被统治的感觉。这种“被统治的感觉”使得农民工的身上存在着某种类似“阶级意识”的心理状态②这种阶级心理和不满情绪虽然在各个社会领域里滋长,但没有公开爆发出来,也无法以一种明确的政治主张方式来呈现。。只是由于农民是文化教育水平最低的社会阶层,他们也不可能像私营企业主一样招揽人才进行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这就决定了农民不善于为本阶级的利益进行长远的政治思考,其政治表现基本上是着眼于眼前利益的自发的政治行为,比较容易满足,目标基本上就是打工赚钱。

此外,民工群体的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私人企业,与原先在城市就业的产业工人不一样,他们没有自己的单位组织,因此缺乏必要的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和组织资源。只能按照传统的社会关系网和组织——老乡关系、亲戚关系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平时的社会交往也主要局限在老乡和亲戚的圈子中。他们的生活圈子、居住环境、生活品味等基本上与城市市民没有交集,难以与城市居民形成互动,这使得他们在获取城市社会资源方面举步维艰,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民工社会交往和文化的同质性、封闭性,难以融入所在的城市,大部分人在打工挣到一点钱后都只能选择回到家乡重新就业。

不过,这些打工者回乡就业所选择的地方并不限于原来的小山村,由于他们在城里见过一定的世面,许多人更倾向于选择离自己的小山村不远的乡镇甚至县城买房定居和就业。通过这种方式,许多人完成了自己的城市化进程。而且,相对于没有出去打工或者打工没有积攒下钱的人,这些能够在乡镇甚至县城买房定居的人对自己的社会地位基本满足,相对于在大都市中处于下层社会的城市下岗工人,他们在农村的家里有地,打工又能挣到一点钱,因此,他们在现代大都市中虽然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但相对于失落的城市下岗工人,农民工在心理上的幸福感和满足感更高。

三、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向下流动的城市国有企业工人

与农民工在城市找不到归属感不同的是,城市工人原先就是在城市就业,他们与城市有着天然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是通过“单位”这个特殊的组织来实现。如果说进城民工的收入水平主要是跟职业相关的话,那么,城市工人的收入水平则主要是与所在单位相关,也就是说,单位效益好,收入水平就高;单位效益差,收入水平就低;单位没有效益,可能就要下岗。这种个人收入、地位与单位性质具有直接相关性,而与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无关的特殊机制,使得城市工人具有很强的单位情结。

这种单位情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从横向来进行比较,比的是单位的好坏。在好单位就业者,感觉就很好,精神面貌也更好;在效益不好的单位就业者,其精神面貌就不佳,他们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想方设法调到好单位去。在中国,单位的效益好不好,主要与单位在体制改革中的位置有关,公认比较好的单位都是国家重视、在改革过程中受益的单位。第二个方面是纵向进行比较,比的是在单位内部的地位差别。有学者认为,改革前城市就业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种社会身份的群体:干部和工人,这两种身份的区分“不仅仅是档案管理的一种方式,而是体现着重大的物质利益差别”,干部在工资级别、工作待遇、出差补助、住房条件、医疗退休等福利待遇上,都大大优于工人[5]。

农村体制改革的成功,以及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崛起,刺激了城市经济和国有企业的神经,国家开始以一种稳健的方式逐渐推进国企改革,尝试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方法来激发企业的活力,但效果均不明显,与之相应的是工人阶级内部的分化也不明显。到了19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国有企业改革不得不开始加速,随着改革的提速和力度的加大,工人阶级内部开始产生较大规模的分化。

首先,是拉大单位内部各层级干部与工人之间的差距,工人阶级分化成“当官的”与“干活的”两类人。在改革以前,由于在意识形态上维持了工人阶级的统一性,因此,干部和工人都属于工人阶级的成员,彼此间的收入差距不大,在量上处于大家可接受的程度,在质上属于阶层之间的差别。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开始拉开收入差距。干部与工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原先的干部与工人之间相对融洽的关系和早期工人阶级的内部认同,逐渐被“当官的”与“干活的”两种人的分野与自我意识所取代。

在国企改革以前,工人与干部的身份区别局限于阶级内部的阶层差别,这种差别无论是在政治地位还是在经济利益方面,都差别不大,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所以没有引发强烈的矛盾。改革开放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以后,由于对利益的重新分配,工人与干部的各项待遇产生了巨大的差别,使得原来的阶层差别开始向阶级矛盾演变:干部被看成了当官的,工人被看成了干活的。当官和干活的流行话语本身隐晦表达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

从某种程度上说,国企的改革逻辑与农村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逻辑一样,城市也推行厂长经理的承包责任制——企业自主权与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了厂长负责制以后,随着一把手厂长经理的权力越来越大,一方面他们对工人的支配权力越来越重,另一方面获得的利益也越来越多。在工人看来,以厂长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已成为一个和自己不一样的群体——当官的。这种工人和管理层之间日渐拉开的差距,导致原先在政治意识形态上统一的工人阶级内部的群体认同,被两个群体——工人与干部之间的群体分化所取代。

其次,是国企之间出现分化,分成“好单位”和“差单位”。所谓的“差单位”,指的是经济效益不好的国企,这些国企往往是属于地方政府,由于经济效益不好,这些“差单位”已成为地方政府的沉重负担,于是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激进的措施,即所谓“关、停、并、转”,关停并转使大量经济效益不好的国企破产倒闭,于是便产生了大量的下岗工人,他们一夜之间从“吃公家饭”的人落入底层社会。

在国企改革过程中,管理层日渐成为企业的中心,有些管理人员还可通过管理权、私有化、上市等手段获得利益;普通工人阶层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在下降,工人们逐渐有了不爽的感觉,甚至产生了敌意。如果企业的效益好,那么,工人的这种不爽感觉也只能是以发发牢骚的方式发泄一下而已。一旦企业效益不好,发不出工资,甚至面临破产和倒闭,导致工人下岗失业、生活水平下降,那么,这种不爽的感觉和平时积累的敌意就会汇集成阶级意识并导致集体行动。这种情绪是通过上访和消极怠工的方式体现出来。

阶级意识是由于社会分化(分层)而产生,但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社会分层,而有社会分层并不一定产生导致集体行动的阶级意识。这是因为这种社会分层是建立在社会各阶层相对认可的公平之上——如柏拉图所设想的理想国就是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品德来安排社会分工,从而产生一个相对合理的社会分层。如果一个社会的分层并不是按照某一种大家基本认可的、公平的秩序来安排,而是通过不平等、不公正的方法而形成,那么,这种社会分层就会导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存在敌意和对抗,下层阶级的集体行动和阶级斗争便由此产生。

其实,相对于外来的打工者,城市下岗工人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并不是最低的,然而,城市下岗工人的阶级意识却远远强于外来打工者,其原因在于,城市下岗工人是向下流动,由于这种向下流动使他们丧失了原先在体制内所获得的利益,产生相对的被剥夺感,因为有横向的对比——跟曾经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管理层相比,他们的不公正感更重。因此,他们对那些在体制内的受益者更充满敌意,他们的仇富心理更高于外来打工者,他们所谓的阶级意识以及所采取的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也远远大于民工。根据于建嵘的研究,当前中国工人的抗争形式,本质上是“以理维权”的非阶级行动,而这个理就是传统国企工人的“主人”身份[6]321。

不过,虽然城市下岗工人的不公感更强烈、阶级意识更强,从而采取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也更大,但由于这些下岗工人跟原来的单位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化的人。即使原单位破产倒闭了,在一般情况下,这些人会由政府或相关单位来接收和托管。总之,他们还与原单位保持着一定的联系,这使得一个理论上统一的城市下岗工人阶级被各种各样的单位分割成碎片。一方面,各个单位对待下岗工人的政策和待遇不完全相同,另一方面,各单位下岗工人的利益诉求也不一样。因此,不同单位的城市下岗工人之间很难形成统一的行动,一般是以零星的行动来争取利益。由于单位仍然对于这些下岗工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他们的阶级意识并不一致,换言之,由于各个单位的情况不一样,由于体制的分割,他们很难形成统一的阶级意识,而是分散成以各个单位为中心的小群体、小规模的集体行动。

这些被迫向下流动的下岗工人,与成功向上流动和攀升的私营企业主一起,构成中国社会经济变革所引发的阶级阶层结构调整中最重要的一道风景线,同时也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最主要根源。不过,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和中国经济体制的特殊性,这一矛盾没有像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早期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那样尖锐。由于市场化改革仍在进行中,不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从业者仍然留在体制内,即使是在国有企业中,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的工人仍然也留在体制内,这使得工人阶级的意识呈现碎片化的特点。即使是下岗的国有企业的工人,由于他们原来是处在体制内,现在虽然处于体制边缘,但总是和这个体制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反映在阶级意识上则是具有特殊的两面性:他们一方面反抗这个体制,另一方面又非常留恋这个曾经给他们带来许多福利的体制,想方设法要“搞个编制”。

因此,他们的阶级意识比较复杂,处于传统的工人阶级意识形态与正在被意识到的无产阶级意识之间。具体表现在,他们有事仍然会找政府,但也经常处于反抗的社会位置,他们的上访行动,一方面反映出一定的反体制阶级意识,另一方面又反映出对体制的依恋,时刻想着重新回归体制。比如,如果他们所反映的待遇等问题能够得到体制内的解决,那么他们就会欢呼和拥护这个体制。此外,下岗工人虽然在经济地位上与打工农民相差无几,在下岗后也加入打工者的行列,但由于他们曾经在这个体制内生活过,与这个体制天然具有各种联系。与不具有城市市民身份的民工相比,他们可以享受到城市政府所提供的各种低保、保障房等城市福利,因此,他们虽然在经济收入与工作性质等方面与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具有相同之处,同时也都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但他们却有着与进城农民工不一样的社会心理、阶级意识和利益诉求。

四、结 语

总之,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与经济社会变革中向下沉沦的社会底层民众,构成了中国社会阶级与阶层矛盾的主要方面,先富起来一群人的迅速暴富和不法发家,与底层民众向上流动机会的缺失,使得整个社会出现一个“仇富”的氛围,社会运动和集体行动由此生成,国家为此付出了极大的“维稳”成本。此外,由于改革和社会转型不是已经完成,而是处于进行时,改革的进程必会引起处于政治经济精英与底层民众之间的中产阶级社会地位的变化,这使他们处于焦虑不安、身心俱疲的状态之中,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和动荡情绪,这或许就是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心态的反映。这种心态,反映了社会的脆弱以及社会整合的必要性。

为了在社会转型期有效地重建整合机制,消除社会的不安情绪。一方面,国家需要大力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争取占领国际分工体系中的有利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分配体系中获得更多的资源,为提高本国劳动者的收入提供物质条件,以此来稳定和培养中产阶级。同时,需要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力争在全球劳动分工体系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这样才能确保那些已经融入国际劳动分工体系中的中产阶级地位和利益,从而稳定中国的社会结构。与此同时,还要通过稳妥的政治体制改革,打破利益集团对社会发展成果的掠夺和垄断,扼制和拆散腐败官员与不法商人的政商勾结联盟,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给予下层社会民众,尤其是处于社会下层的精英分子一个上升的空间,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民众的不平等感和被剥夺感,实现非平均主义的公平,走出阶级对立的泥潭。

更为重要的是,要防止在阶层分化的基础上因出现阶级意识的对立而破坏了国家统一和谐与民族团结的精神基础。由于中国是一个人口占世界五分之一的超级大国,正如杨学军所指出的,“要实现现代化,只能在超级大国的位置与能力上完成”,而“要成超级大国,能否达成共识是道坎”[7]224。面对利益的分化与多元化,今天的中国仍然需要在毛泽东庄严宣布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和“中华民族的崛起”这个历史与现实的共识之中改革和创新政治经济体制,以达成共识,凝聚社会各阶层意志,重新塑造国家意志与民族精神。

[1] 傅高义.邓小平时代[M].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2013.

[2] 任志强.野心优雅——任志强回忆录[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

[3] 肖耿.中国经济的现代化:制度变革与结构转型[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4] 郑永年.全球化与中国国家转型[M].郁建兴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

[5] 姚建平.中间阶层还是底层社会:来自城镇贫困人口和财富分配变动的证据[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1(2).

[6] 于建嵘.中国工人阶级状况:安源实录[M].香港明镜出版社,2006.

[7] 吴敬琏,郑永年,亨利·基辛格,等.影子里的中国[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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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511X(2016)03-0014-08

2015-12-08

王浩斌,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