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资源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
2016-03-08杨松,李帅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国家
杨 松,李 帅
(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 110036)
数字货币资源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
杨 松,李 帅
(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 110036)
数字货币作为一种网络自然资源,在配置为普通财产、民间货币、国家货币甚至世界货币的过程中,必然获得相应的法律地位。如何界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管,是我国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字货币;立法;普通财产;民间货币;主权货币
数字货币尚未有统一的定义,学界对数字货币、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的异同也还未有一致准确的界定。但大多认同,比特币是典型的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它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与传统的电子货币不同,数字货币不是金属货币或纸币的电子化或数字凭证,它是货币本身;也不同于Q币等起代金券作用的虚拟货币,它本身就是货币,不依赖其它货币存在。因此,数字货币是以互联网为依托,以区块链为根本技术特征,以密码学理论作支撑,以数字符号串为表达方式的采用分布式记账的货币。
信息数据可以说是网络世界的一种自然资源,而数字货币则运用信息技术对这些自然资源加以整合、传输和利用,生成新的信息数据形态,从而成为网络世界新的自然资源。参照黄金的属性,数字货币也是一种自然资源。黄金,是自然存在、数量有限,经挖掘加工能够交易,能充当一般等价物和其它用品的物;而数字货币,从本质上看是一串字符,在网络中自然存在,数量有限且一般通过计算机运力“挖矿”获得,能够交易,也能充当一般等价物和其它用品的物。……
登录APP查看全文
